相关科(队)、各所,全区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测单位,市电梯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及电梯第三方检测质量,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区局《关于开展越城区2024年电梯安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越市监〔2024〕1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越城区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评价及电梯第三方检测质量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越城开展业务的全体电梯维保单位及电梯第三方检测单位,包括前述单位驻越城分支机构和维保点。
二、组织分工
(一)本次评价工作由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统一组织,并于评价结束后公布本次评价结果。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协调监管人员和评价工作,各所、直属执法队依法处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跟踪闭环。
(三)评价机构应当制定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抽查细则、抽查方案和计划,做好现场抽查、抽查记录、结果确认等工作,规范实施抽查工作,并报送抽查总结和抽查记录。
三、评价时间
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设立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评价及电梯第三方检测质量评价工作行动小组(名单详见附件),本次评价行动是贯彻《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推进“无忧乘梯安民”行动的重要举措,相关科(队)、各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同配合,保障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相关科(队)、各所和评价机构要做好评价计划的保密工作,不得提前通知维保、检测、使用单位。区局组织至少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每台电梯的抽查工作,抽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被抽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三)及时通报结果。本次评价结果将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电梯维保单位及电梯检测单位将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电梯维保质量评价结果列入2024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法违规综合量化评价记分。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