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绍兴市越城区霏尔酒吧(个体工商户)提出“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场所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霏尔酒吧(个体工商户) |
经营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环城北路1号8#-9#、15号24#-26# |
经济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范围 | 歌舞娱乐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姓名:吴明霏 身份证:3604231985****0023 性别:女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 |
公示日期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2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或其他不实之处的,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8604945、85121267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8号G楼市场管理与执法指导科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