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问题集中整治事项,持续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建办厅电〔2024〕20 号)、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浙建办发〔2024〕82 号)等文件,若公租房承租人和运营管理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可对其进行投诉举报。
一、举报内容
1、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提供公租房;
2、骗租骗购、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
3、违反规定将公租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
二、举报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8509325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邮寄相关证据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延安路47号)207室。
举报时请提供可以查证的被举报人姓名、图片、文字等证据。举报人的相关个人信息将受到保护,请放心举报。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