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中村要“拆”“建”并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对行政区域内、城市总体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审批、区级备案”原则进行宅基地审批。审批具体流程为:农户申请、行政村审核、现场踏勘、镇街审批、现场放样、组织验收和资料归档。同时,根据职责分工,由区农水局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编制情况,同步跟进符合条件的农户的宅基地审批。
为有序推进后续城中村拆改,进一步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正在编制《绍兴市越城区村庄布点规划(2021-2035年)》,编制过程中,将充分听取并重视村民对住房需求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在规划中予以落实。待该规划获批后,可根据确定的村庄分类引导村庄建设发展。同时,区农水局也将紧紧围绕“一分两清三化”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巩固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区级相关部门也正在就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进行研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评估资金承受能力,落实资金、房源等要素保障,根据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详规及城中村现状,采取“拆除、整治或拆整结合”的方式推进改造。
联系人:王溢涛
联系电话:88319271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