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或参与实施重大及基础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7.编制全区旅游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发旅游客源市场,组织实施重大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8.负责全区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9.负责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管理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组织实施文物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组织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推荐、公布、申报,宣传文物保护法律规划,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化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1.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文化、出版、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进行查处,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城市文化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进新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发展和运用,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拓展主流声音传播途径,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2.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 3.绍兴市越城区文化馆 4.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5.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开发中心 6.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景区管理处 7.绍兴市越城区文物保护所 8.绍兴市越城区博物馆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012.22万元,支出总计7012.2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减少349.00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项目资金支出,合理规划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99.8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04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4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86.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950.99万元,占收入合计13.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0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18万元,占30.20%;项目支出4887.70万元,占69.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48.87万元,支出总计6048.87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减少770.06万元,下降11.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项目资金支出,合理规划费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0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0%,主要原因是一是22年度考核奖金为年中追加;二是涉及公积金调整等事宜,相应支出增加;三是人员调整;四是部分项目经费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5.06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项目资金支出,合理规划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0.86万元,占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666.50万元,占9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2.82万元,占2.36%;卫生健康支出(类)36.65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类)197.04万元,占3.2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15.55万元,支出决算为604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0%,主要原因是:一是22年度考核奖金为年中追加;二是涉及公积金调整等事宜,相应支出增加;三是人员调整;四是部分项目经费调整。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64.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2年度奖金为年中追加,列支在本年度及人员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数为1073.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2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在年中追加,公积金调整追加,固定资产购置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数为234.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合理规划费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数为241.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部分文化活动持续开展,费用略有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数为373.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合理规划费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遗活动线下开展经费年中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463.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2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在年中追加,全域旅游项目开展。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132.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开发中心和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景区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初只做预算全额财政保障事业人员预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133.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开发中心和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景区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初预算只做部分,图书馆固定资产购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费年中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数为778.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保项目工程2022年部分完成,本年度继续开展并竣工支付。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镇会稽山申报世遗预备名单材料研编工作经费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93.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缴纳基数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缴纳基数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缴纳基数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9.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6.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31.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缴纳基数的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0.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年初预算漏编部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45.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缴纳基数的调整。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资金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博物馆,年中追加预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年中资金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7%。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增加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其他(类)支出5.00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安排。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占76.55%,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安排,节省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占23.45%,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安排,主要用于执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9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公务考察交流活动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合理安排。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考察交流活动。接待15批次,累计9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8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费用支出;比2022年度增加8.15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7.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67.2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8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各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36个,共涉及资金403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随决算公开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行业管理项目经费项目和旅游宣传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行业管理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4万元,执行数为8.6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实际开展星级酒店、旅行社星级评定和复评、导游服务、安全生产等业务管理工作、法规知识培训,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良性竞争,净化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精准度和实时变化情况需加强掌握。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精准度。
旅游宣传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3万元,执行数为350.1万元,完成预算的93.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响“越宴十八味”美食金名片,做好“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的各类宣传推介,牵头开展各类品牌节会活动,赴客源目标地开展专场推介,吸引外来游客。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精准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精准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效果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实现全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名人故居保护展示情况有序开展,有效开展区域内名人故居资源调查项目,提升整体文物资源宣传影响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需进一步提升项目材料归档及时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工作(详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附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