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耀:
你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烟草制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案,我局已调查终结,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前期,因你已不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镜湖路119号(中兴农贸市场外侧09号)经营,无法实地送达和留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因你也未签署过《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绍越市监罚告〔2024〕713号)。上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注:关键个人信息已作脱敏处理)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