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类创新主体技术研发和决策过程,助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不包含滨海新区核心区四街道)范围内组织申报2025年度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市级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一般性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专利导航工作基础,且信用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环境要求,实施方案的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导航路径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预期良好;
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组建团队,提供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除具备一般性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开发区(园区)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载体;
2.申报单位应明确导航成果具体应用场景,确保推广实施效果良好;
3.申报项目团队组成至少包含3家相同产业领域相关企业,项目团队成员应包括管理、信息采集、数据处理、专利导航分析、质量控制等人员,且不少于10人。
与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资信良好、有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
(三)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除具备一般性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越城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2.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3.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一定数量的专利,且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4.申报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
与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资信良好、有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
(四)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绍兴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资格证明和承诺书;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导航项目团队、保障条件和有效专利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专利导航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曾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主题应用场景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推荐。
二、申报说明
(一)专利导航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依据《绍兴市专利分级导航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要求进行填报。
(二)项目承担企业或项目牵头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
(三)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的,还应提供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以及营业执照等证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质的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不得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资格。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1份)提交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区局初审后择优推荐市局。联系人及电话:金花、裘奇,0575-85150595。
附件: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专利导
航项目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