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ZJ202406020103*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平村存在以下问题:1.2016年至今,村内所有清淤工程的淤泥堆放在粮田中,包括戴家坞5亩、虞江石排畔13亩、下伏山38亩;2.盛某康和他人在2018年承包躲柱江城南街道和平村铁板桥至衡山段的清淤工程中,将淤泥通过管道直接送到上述玉屏村38亩的堆场(下洑山唐某富虾塘西侧农田)中;3.2020年孟某来承包绍兴二环南路永和庄园对面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附近的淤泥清运工作时,用运输船、泥浆泵、管道等将淤泥送到上述玉屏村38亩堆场中。 |
鉴湖街道 |
土壤 | (一)关于“2016年至今,村内所有清淤工程的淤泥堆放在粮田中,包括戴家坞5亩、虞江石排畈13亩、下濮山38亩”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戴家坞粮田目前已完成复耕。经询问相关人员及调阅相关资料,由于该地块地势低洼,不利于种植粮食作物,玉屏村村委决定将2020年鉴湖街道玉屏村戴家坞溇河道清淤工程中河道淤泥堆放在此,合计淤泥方量1932立方米。 经现场检查,虞江石排畈粮田目前已完成复耕。经询问相关人员及调阅相关资料,由于该地块地势低洼,不利于种植粮食作物,玉屏村村委于2016年、2018年共三次将一六房横里河道、一六房横里河道(补测)、后落湾河道的河道淤泥堆放在此,合计清理淤泥方量为54315.5立方米。 经现场检查,下濮山粮田目前已完成复耕,经对所涉地块“东西南北中”等方位5个深度约1.5—2米的点位进行现场开挖核验,均为淤泥,且有分层现象,与实际分时段倾倒情况一致。经询问相关人员及调阅相关资料,该处原为鱼、虾养殖塘,为退塘还地,玉屏村村委2017年、2018年、2021年共三次分别将躲柱江河道、旱江河道、躲柱江河道支流及山塘的河道淤泥填于该处,清淤方量为89882.2立方米。 综上所述,上述区域填入河道、山塘淤泥的事实存在,填埋正规良田的情况并不存在。根据绍兴市水利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绍市水利〔2016〕99号)精神,对于无污染的淤泥可以用于“造田造地、还田肥田”,填泥行为符合政策要求。 (二)关于“盛某康和他人在2018年承包躲柱江城南街道和平村铁板桥至衡山段的清淤工程中,将淤泥通过管道直接送到上述玉屏村38亩的堆场(下洑山唐某富虾塘西侧农田)中”问题。 经对玉屏村两委班子问询及承包人唐国伟笔录问询,2018年唐国伟将城南街道坡塘江、乌溇、躲柱江的河道淤泥经躲柱江通过管道堆放在下濮山粮田,约3000方河道淤泥堆放于此。 关于“2020年孟某来承包绍兴二环南路永和庄园对面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附近的淤泥清运工作时,用运输船、泥浆泵、管道等将淤泥送到上述玉屏村38亩堆场中”问题。 经向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负责人问询及调阅资料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玉屏村委已完成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并对虞江石排畈区域进行平整。 2.第三方检测公司已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耕种要求,鉴湖街道已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在戴家坞和虞江石排畈粮田区域种植水稻,完成复耕。 3.鉴湖街道已在辖区范围内强化针对乱堆渣土、泥浆等破坏自然资源等相关问题巡查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
无 |
2 |
X3ZJ202406030026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盛某康存在以下偷倒淤泥行为:1.将城南街道躲柱江河流淤泥偷倒在玉屏村农田上;2.将永和塔二环线北侧建工项目管理中心附近淤泥偷倒在玉屏村朱某根承包的农田上。以上情况毁坏粮田面积超几十亩。此外,2020年私人老板孟某来承包绍兴二环南路、永和庄园对面的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附近工程中的淤泥清运工作,将淤泥送至玉屏村再用泥浆泵把淤泥从运输船中抽送到下伏山38亩堆放场中。目前,玉屏村戴家坞5亩、虞江石排畔13亩、下伏山38亩粮田被堆放淤泥。 |
鉴湖街道 |
土壤 | (一)关于“将城南街道躲柱江河流淤泥偷倒在玉屏村农田上”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对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两委班子问询及清淤工程承包人唐国伟笔录问询,2018年唐国伟将城南街道坡塘江、乌溇、躲柱江的约3000立方米河道淤泥经躲柱江通过管道堆放在下濮山粮田。 (二)关于“将永和塔二环线北侧建工项目管理中心附近淤泥偷倒在玉屏村朱某根承包的农田上。”“此外,2020年私人老板孟某来承包绍兴二环南路、永和庄园对面的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附近工程中的淤泥清运工作,将淤泥送至玉屏村再用泥浆泵把淤泥从运输船中抽送到下伏山38亩堆放场中。”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玉屏村戴家坞5亩、虞江石排畔13亩、下伏山38亩粮田被堆放淤泥。”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戴家坞粮田目前为旱塘,现状为长满杂草,处于抛荒状态。经询问相关人员及调阅相关资料,由于该地块地势低洼,不利于种植粮食作物,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村委决定将2020年鉴湖街道玉屏村戴家坞溇河道清淤工程中河道淤泥堆放在此,合计淤泥方量1932立方米。 经现场检查,虞江石排畈粮田目前该区域为水塘,区域内土壤表面略有起伏,种植莲藕与茭白。经询问相关人员及调阅相关资料,由于该地块地势低洼,不利于种植粮食作物,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村委于2016年、2018年共三次将一六房横里河道、一六房横里河道(补测)、后落湾河道的河道淤泥堆放在此,合计清理淤泥方量为54315.5立方米。 经现场检查,下濮山粮田目前现状为种植蔬菜粮食苗木,经对所涉地块“东西南北中”等方位5个深度约1.5—2米的点位进行现场开挖核验,均为淤泥,且有分层现象,与实际分时段倾倒情况一致。经询问相关人员及调阅相关资料,该处原为鱼、虾养殖塘,为退塘还地,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村委2017年、2018年、2021年共三次分别将躲柱江河道、旱江河道、躲柱江河道支流及山塘的河道淤泥填于该处,清淤方量为89882.2立方米。 综上所述,上述区域填入河道、山塘淤泥的事实存在,填埋正规良田的情况并不存在。根据绍兴市水利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绍市水利〔2016〕99号)精神,对于无污染的淤泥可以用于“造田造地、还田肥田”,填泥行为符合政策要求。 |
部分属实 | 1.玉屏村委已完成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并对虞江石排畈区域进行平整。 2.第三方检测公司已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耕种要求,鉴湖街道已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在戴家坞和虞江石排畈粮田区域种植水稻,完成复耕。 3.鉴湖街道已在辖区范围内强化针对乱堆渣土、泥浆等破坏自然资源等相关问题巡查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
无 |
3 |
X3ZJ202405220003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村民盛某康于2020年6-7月用大船偷运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的工程泥浆,并偷倒在村中躲柱江西侧朱某根承包的农田里,破坏玉屏村的耕地。 |
鉴湖街道 |
土壤 | 关于“鉴湖街道玉屏村村民盛某康于2020年6-7月用大船偷运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的工程泥浆,并偷倒在村中躲柱江西侧朱某根承包的农田里,破坏玉屏村的耕地”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核实,该地块未发现裸露的土壤和淤泥形成的泥潭,但存在塑料袋、塑料瓶等少量垃圾残留,目前该地块现状种植蔬菜粮食。 经查询相关资料,2020年4月鉴湖街道开展了玉屏村戴家坞溇清淤工程,工程于2020年7月竣工,计划清淤2860方,实际清淤1932方。根据绍兴市水利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绍市水利〔2016〕99号)精神,将清理的淤泥堆积于玉屏村虞江自然村下濮山外畈坟湾用于还田肥田。此过程中未偷倒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的工程泥浆。 |
部分属实 | 1.玉屏村委已完成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并对虞江石排畈区域进行平整。 2.第三方检测公司已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耕种要求,鉴湖街道已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在戴家坞和虞江石排畈粮田区域种植水稻,完成复耕。 3.鉴湖街道已在辖区范围内强化针对乱堆渣土、泥浆等破坏自然资源等相关问题巡查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
无 |
4 |
X3ZJ202405250021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盛某康、潘某强于2020年6月和7月,用大船运输的方式,将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工程泥浆偷倒在玉屏村躲柱江西侧朱某根承包农田里,破坏面积达30余亩。 |
鉴湖街道 |
土壤 | 关于“鉴湖街道玉屏村村民盛某康于2020年6-7月用大船偷运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的工程泥浆,并偷倒在村中躲柱江西侧朱某根承包的农田里,破坏玉屏村的耕地”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核实,该地块未发现裸露的土壤和淤泥形成的泥潭,但2024年5月23日首次核查时发现该地块存在塑料袋、塑料瓶等少量垃圾残留,已于5月24日清理完毕。目前该地块现状为种植蔬菜粮食苗木等。 经查询相关资料,2018年10月鉴湖街道玉屏村开展了旱江清淤工程、后落湾清淤工程,共计清淤46198方,清理的淤泥堆积于玉屏村虞江自然村下濮山外畈坟湾。2020年4月鉴湖街道开展了玉屏村戴家坞溇清淤工程,工程于2020年7月竣工,计划清淤2860方,实际清淤1932方,清理的淤泥堆积于玉屏村虞江自然村下濮山外畈坟湾。根据绍兴市水利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绍市水利〔2016〕99号)精神,对于无污染的淤泥可以用于“造田造地、还田肥田”,玉屏村水塘填土行为符合政策规定。此过程中未偷倒浙江建工绍兴项目管理中心的工程泥浆。 |
部分属实 | 1.玉屏村委已完成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并对虞江石排畈区域进行平整。 2.第三方检测公司已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耕种要求,鉴湖街道已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在戴家坞和虞江石排畈粮田区域种植水稻,完成复耕。 3.鉴湖街道已在辖区范围内强化针对乱堆渣土、泥浆等破坏自然资源等相关问题巡查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
无 |
5 |
X3ZJ202405220089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来信反映,贺某林在绍兴中专二期校园西面地块和北面地块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破坏耕地21.82亩。 | 鉴湖街道 | 土壤 |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来信反映,贺某林在绍兴中专二期校园西面地块和北面地块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破坏耕地21.82亩”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核实,绍兴中专二期工程的北面和西面地块为耕地,均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倾倒情况,但该地块靠近西侧河道区域发现有建筑垃圾倾倒情况,经初步测算,面积约20平方左右,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 | 部分属实 | 1.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区域上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鉴湖街道已根据复垦方案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 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已对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4.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加强辖区内渣土偷倒、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违法占用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
无 |
6 |
、
X3ZJ202406010024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绍兴中专二期工程西面地块和北面地块的良田被倾倒建筑垃圾,面积达20亩以上。 | 土壤 | 依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绍兴中专二期校园西面、北面地块所涉面积总共约22亩,土地性质均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约16.6亩,基本农田约5.4亩。 根据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效益农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县政〔1999〕116号)文件,该地块于2000年由丰乐村村民委员会承包给个人,围田育珠进行特种水产养殖,发展效益农业。根据遥感影像显示,2003-2018年该地块为水塘(2003年之前无遥感影像资料)。绍兴中专扩建项目于2018年12月在该水塘区域内启动建设,2021年2月竣工时已形成现状。经越城区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在绍兴中专二期建设期间,绍兴某公司将位于解放南路东侧农田(当时为房地产建设工地)的泥土倾倒在此区域,因证据链尚未完全闭环,联合调查仍在深入推进中,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现场开挖,对所涉地块“东西南北中”等方位14个深度约1.5—2米的点位进行核验,其中位于绍兴中专二期项目用地红线以外3米范围内的3个点位发现有少量瓦砾状建筑垃圾,其余11个点位未发现瓦砾状建筑垃圾。 此外,在西侧临河地块上(地类属性为建设用地,面积约1.13亩),部分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情况,面积约20平方米,鉴湖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27日清理完毕。 | 部分属实 | 1.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区域上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鉴湖街道已根据复垦方案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 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已对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4.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加强辖区内渣土偷倒、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违法占用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
无 | |
7 |
X3ZJ202405240048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绍兴中专二期工程西面和北面土地,被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粮田,导致无法耕种。 |
鉴湖街道 |
土壤 |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绍兴中专二期工程西面和北面土地,被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粮田,导致无法耕种”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绍兴中专二期校园西面、北面地块地类属性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约16.6亩,基本农田约5.4亩),现状为杂草与果树,通过挖机挖掘的方式在该地块的“东西南北中”等方位进行开挖分析,共开挖点位8个,深度约1.5米,经目测未发现建筑垃圾填埋情况,同时对投诉涉及的农田和耕地土壤开展检测,进一步确认耕地是否遭到破坏。此外,校园西面地块还有一块建设用地(面积约1.13亩),地类属性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存在建筑垃圾偷倒行为,面积约20平方米。 通过调阅遥感影像资料和查阅相关工程资料,2003年-2018年该地块实际显示为水塘,地块属性为耕地,为当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鼓励下为发展效益农业形成的特种水产养殖塘。2019年-2021年,综合绍兴中专扩建工程施工实际和安全风险等因素,该工程将二期范围内的土壤现翻至被反映地块,并逐渐变成现状。 | 部分属实 | 1.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区域上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鉴湖街道已根据复垦方案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 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已对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4.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加强辖区内渣土偷倒、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违法占用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
无 |
8 |
X3ZJ202405300029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贺某林将建筑垃圾倾倒在绍兴中专北面和绍兴中专二期工程旁西面土地,导致大量粮田遭到破坏,无法耕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查处。 |
鉴湖街道 |
土壤 | (一)关于“绍兴中专北面和绍兴中专二期工程旁西面土地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1.绍兴中专北面地块:依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该地块面积约26亩,土地性质为耕地,于2022年8月出租给农户种植西瓜和蔬菜。原建有农用大棚2只,局部区域存在占地约400平方的建筑垃圾,其余部分种植农作物。2024年5月25日前鉴湖街道办事处已拆除农用大棚、平整相关土地并清运建筑垃圾。 2.绍兴中专二期工程旁西面土地:依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绍兴中专二期工程旁西面地块,由西侧和北侧两块组成,总面积约22亩,土地性质为耕地,地块现状植被为杂草与果树。根据遥感影像显示,2019年之前绍兴中专二期工程旁西面地块为水塘,系根据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效益农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县政〔1999〕116号)文件,挖塘进行特种水产养殖而形成。绍兴中专扩建项目于2018年12月在该水塘区域内启动建设,2021年2月竣工时已形成现状。 经对所涉地块“东西南北中”等方位14个深度约1.5—2米的点位进行开挖核验,其中位于绍兴中专二期项目用地红线以外3米范围内的3个点位发现有少量瓦砾状建筑垃圾,其余11个点位未发现瓦砾状建筑垃圾。 此外,在西侧临河地块上(地类属性为建设用地,面积约1.13亩),部分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情况,面积约20平方米,已于5月27日清理完毕。 (二)关于“大量粮田遭到破坏,无法耕种”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1.绍兴中专北面地块:现场检查未发现此地块有明显的大面积开挖和填埋现象。同时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委托浙江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投诉涉及的耕地及周边区域土壤开展检测,进一步确认耕地及周边区域是否遭到破坏,预计2024年6月25日前完成。 2.绍兴中专二期工程旁西面土地:因缺乏灌溉沟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该地块不具备耕种条件,故长期抛荒。对于该地块是否遭到破坏问题,5月31日已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交至绍兴市耕地破坏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此外,鉴湖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25日委托浙江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农用地标准进行土壤检测,初检结果符合耕种土壤标准。 (三)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贺某林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建筑垃圾由贺某林倾倒。在绍兴中专二期建设期间,绍兴安达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将位于解放南路东侧农田(当时为房地产建设工地)的泥土填埋在二期工程旁西面地块区域,目前越城区公安分局正在侦办中。 (四)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查询梳理,该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X3ZJ202405220089号、X3ZJ202405240048号、D3ZJ202405260005号、X3ZJ202405280138号、X3ZJ202405300029号、X3ZJ202406010024号共6个信访件,鉴湖街道办事处作为主办单位,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水局等协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调阅以及专题研究等方式,针对信访反映的内容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分别于5月24日、5月25日、5月27日、5月29日、5月31日、6月2日、6月5日将形成的调查处理报告报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时开展了地块的植被清理、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 部分属实 | 1.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区域上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鉴湖街道已根据复垦方案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 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已对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4.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加强辖区内渣土偷倒、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违法占用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
无 |
9 |
D3ZJ202405260005*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丰乐村村民反映,绍兴中专二期工程以北、以西两块共计20—30亩的耕地被破坏,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目前建筑垃圾上仅盖了一层薄薄的泥,长满杂草,不具备耕种条件。 |
鉴湖街道 |
土壤 | (一)关于“绍兴中专二期工程以北、以西两块共计20—30亩的耕地,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上仅盖了一层薄薄的泥,长满杂草”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依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绍兴中专二期校园西面、北面地块所涉面积总共约22亩,土地性质均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约16.6亩,基本农田约5.4亩。现所涉地块植被为杂草与果树。 根据遥感影像显示,2019年之前该地块为水塘,系根据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效益农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县政〔1999〕116号)文件,挖塘进行特种水产养殖而形成。绍兴中专扩建项目于2018年12月在该区域内启动建设,2021年2月竣工时已形成现状。经越城区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在绍兴中专二期建设期间,绍兴安达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将位于解放南路东侧农田(当时为房地产建设工地)的泥土倾倒在此区域,目前越城区公安分局正在侦办中。 经对所涉地块“东西南北中”等方位14个深度约1.5—2米的点位进行现场开挖核验,其中位于绍兴中专二期项目用地红线以外3米范围内的3个点位发现有少量瓦砾状建筑垃圾,其余11个点位未发现瓦砾状建筑垃圾。 (二)关于“耕地被破坏,不具备耕种条件”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因缺乏灌溉沟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该地块不具备耕种条件,故长期抛荒。对于耕地是否被破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于2024年5月31日提交绍兴市耕地破坏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此外,鉴湖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25日委托浙江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农用地标准进行土壤检测,初检结果符合耕种土壤标准。 |
部分属实 | 1.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区域上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鉴湖街道已根据复垦方案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 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已对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4.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加强辖区内渣土偷倒、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违法占用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
无 |
10 |
X3ZJ202405280138* |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绍兴中专二期工程西面和北面约30亩耕地被大量建筑、工业垃圾堆放。耕地受到破坏。 |
鉴湖街道 |
土壤 | (一)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绍兴中专二期工程西面和北面约30亩耕地被大量建筑、工业垃圾堆放”的问题,该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依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绍兴中专二期校园西面、北面地块所涉面积总共约22亩,土地性质均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约16.6亩,基本农田约5.4亩。 根据遥感影像显示,2019年之前该地块为水塘,系根据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效益农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县政〔1999〕116号)文件,挖塘进行特种水产养殖而形成。绍兴中专扩建项目于2018年12月在该水塘区域内启动建设,2021年2月竣工时已形成现状。经越城区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在绍兴中专二期建设期间,绍兴安达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将位于解放南路东侧农田(当时为房地产建设工地)的泥土倾倒在此区域,因证据链尚未完全闭环,联合调查仍在深入推进中,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现场开挖,对所涉地块“东西南北中”等方位14个深度约1.5—2米的点位进行核验,其中位于绍兴中专二期项目用地红线以外3米范围内的3个点位发现有少量瓦砾状建筑垃圾,其余11个点位未发现瓦砾状建筑垃圾。14个点位均未发现工业垃圾。 (二)关于“耕地受到破坏”的问题,该信访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因缺乏灌溉沟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该地块不具备耕种条件,故长期抛荒,现所涉地块植被为杂草与果树。对于耕地是否被破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于2024年5月31日提交绍兴市耕地破坏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此外,鉴湖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5日委托浙江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农用地标准进行土壤检测,初检结果符合耕种土壤标准。 |
部分属实 | 1.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区域上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鉴湖街道已根据复垦方案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 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已对该案进行行政立案。 4.鉴湖街道办事处已加强辖区内渣土偷倒、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违法占用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
无 |
现将2025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4日(7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唐同志
联系方式:0575-8805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