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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307/2025-000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灵芝街道 发文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灵芝街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1- 02 11: 14 浏览次数:

序号受理编号投诉内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完成情况问责情况
64X3ZJ202406020074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境内的绿云路西边、大树江东边,洋江路和风林路之间地块,堆放大量废土,有3米高,河道边无护坡等保护措施,近两年由于附近群众大面积开垦种植,造成大量废土流入污染河道,污染河道,抬高河床,影响排涝。水,土壤(一)关于“堆放大量废土,有3米高”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因镜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需要,在4号地块河对岸(龙湖中天春江天镜小区东侧)建造了工程配套定点淤泥固化场用于堆放从大树江中打捞上来的淤泥。2018年工程到期后,该固化场停止使用。后因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大树江段)工程验收未通过,2018年由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再次清淤,因原固化场不再使用,遂将打捞的淤泥堆放于1号、2号、3号地块内。根据绍兴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绍市水利〔2016〕99号)文件精神(附件4),无污染的淤泥可以用于“造田造地、还田肥田”,相关填土行为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经初步与2015年该地块原有土地标高的勘测数据对照,局部有约1米的高差,但具体的填土质量和填土标高有待进一步勘测确认。6月5日灵芝街道办事处已委托专业机构分别对填土质量和填土标高进行检测和测绘,填土质量检测报告预计于2024年7月5日前出具,填土标高测绘报告预计于2024年6月21日前出具。
(二)关于“河道边无护坡等保护措施,近两年由于附近群众大面积开垦种植,造成大量废土流入污染河道,污染河道,抬高河床,影响排涝”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目前,1号、2号地块上种植有农作物,河岸边有水生植物阻挡和石坎围护;3号、4号地块已作为路边绿化带,河岸边有水生植物阻挡和松木桩围护,均未明显发现有泥土流入河道现象(附件5)。6月5日灵芝街道办事处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水质状况进行检测,预计于2024年7月5日前出具报告。2024年黄酒小镇管委会原计划对该河段内实施清淤工程,经勘测后发现该河段内平均淤泥不足38厘米(附件6),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建设方案》要求未达到清淤标准(附件7),不影响排涝。
部分属实1.灵芝街道办事处6月5日已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对填土质量和水质进行检测,预计于2024年7月5日前出具报告;填土标高测绘已委托绍兴市联合测绘有限公司进行测绘,预计2024年6月21日前出具报告。下一步将根据报告结果,与协办单位会商后做好淤泥的处置工作。
2.灵芝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力量对块面上种植的蔬菜作物进行清理,预计于2024年6月13日前完成。
3.灵芝街道办事处将会同镜湖开发办做好地块的后续管理工作。
4.越城区将针对河岸堆土、废土流入河道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举一反三抓好落实。
已完成

现将202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于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1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刘捷威    联系电话:0575-85722166

 


信息来源: 灵芝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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