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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777/2025-000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富盛镇 发文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1- 02 10: 48 浏览次数:


序号

地区

受理编号

投诉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完成情况

1

越城区

D3ZJ202405090081

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倪家溇村450亩的土地,村民反映路面硬化,建造房屋等建筑设施用于商业,破坏生态环境。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此类问题未得到解决。

生态

基本属实

(一)关于“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倪家溇村450亩的土地”问题,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租赁倪家溇村园地、耕地等共计411.84亩。一期项目实际使用130.5亩,其中耕地45.5亩,园地49.8亩,林地20.6亩,其余为河流水面。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租用目的为开发利用农村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家生活等自然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基地,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服务。经调查,发现部分租赁地块存在改变原土地用途的情况。一是项目进出道路西侧和东侧部分区块,土地地类为耕地,现用于铺设草坪、马场、沙滩和游乐设施,面积约31.16亩;东侧剩余租赁区域原为茶园,现用于酒店简易停车场、半场篮球场和二期建设临时工棚,面积约6.16亩。二是在租赁地块内搭建部分构建(筑)物,主要位于两处地块,一处位于(项目一期)主体建筑西南侧,原土地地类为园地,现为露天游泳池、观景廊桥、草坪喷泉;另一处位于酒店主体东北区域,系三处构建(筑)物组成,主要用于酒店接待、用餐、马棚等,原土地地类为园地。合计面积约9.7亩。

(二)关于“村民反映路面硬化”问题,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村民反映路面硬化路段位于倪家溇村瓜岭岙,为既有村民上山道路,后因托斯卡纳风情园项目落地,企业对原道路进行一定修缮提升。硬化范围从富盛镇西上线(县道)酒店门斗处延伸至酒店主体建筑,长度约636米、宽度约3.9米。该道路为酒店唯一进出通道。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中关于农村道路翻新判定规则:对于《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下发之前已经建设的农村道路,在不改变原有规模前提下的翻新(如铺设水泥、柏油地面等)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判定为实地未变化。该道路不符合上一轮富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符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该道路地块尚未征收,为村集体所有。土地功能未发生变化。生态环境未受影响。

(三)关于“建造房屋等建筑设施用于商业”问题,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托斯卡纳风情园一期项目主体建筑位于出让红线内,未改变土地用途。但在租赁地块内存在改变土地用途,并搭建部分构建(筑)物的情况,主要位于两处地块,一处位于项目一期主体建筑西南侧,主要用于露天游泳池、观景廊桥、草坪喷泉等,面积合计约6.97亩,另一处位于酒店主体东北区域,系三处构建(筑)物组成,主要用于酒店接待、用餐、马棚等,面积合计约2.73亩。

(四)关于“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托斯卡纳风情园项目地块不涉及生态红线,污水排放、生活垃圾清运等均符合相关规定。项目红线外租赁地块内涉及耕地区域存在铺设草坪、马场、沙滩和游乐设施等情况,面积约31.16亩;租赁区域内涉及茶园部分存在搭建简易停车场、半场篮球场和二期建设临时工棚等情况,面积约6.16亩;租赁区域内涉及园地部分存在搭建露天游泳池、观景廊桥、草坪喷泉及三处构建(筑)物情况,合计面积约9.7亩。存在植被破坏、耕地功能受损等问题。

(五)关于“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此类问题未得到解决”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近三年来,富盛镇人民政府收到反映托斯卡纳风情园项目土地问题信访件20余件,主要涉及金某花、金某浩母子等人,反映问题集中在酒店向倪家溇村租地程序、路面硬化等方面。关于租地问题,经回溯,租赁行为符合当时“三资”管理相关要求。关于道路问题,倪家溇村在与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在项目主体通过土地出让程序后,为确保承租方出入车辆道路通畅,同意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硬化所用道路,涉及对山林机耕路进行改造的,相应费用由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涉及项目改造的围墙等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可折价归倪家溇村所有。

(一)对园区内涉及改变原土地用途的问题。富盛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力量完成地上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同时,耕地部分和园地部分均已完成复耕,耕地部分已种植农作物,园地部分已种植苗木。

(二)对园区内租赁土地上搭建构建(筑)物的问题。越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完成立案查处,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罚款已缴纳。富盛镇政府已接收罚没构建筑物,并通过公开招标,完成该处构建筑物租赁。

已完成整改。

2

越城区

X3ZJ202405130007

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倪家溇村浙江贡帝古堡酒店有限公司(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诸多环境破坏问题:1.无序扩张开发倒来山,涉嫌侵占自然村基本农田,在半山腰违规建设新楼堂;2.将重污固废黑矿石渣随意倾倒,覆盖山坡树木植被;3.开挖山体和建设馆所及酒店产生的渣土废料及污水处置去向成谜;上述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加剧当地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安全风险,强烈要求搁置建设、清退侵占违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生态

部分属实

(一)关于“无序扩张开发倒来山,涉嫌侵占自然村基本农田,在半山腰违规建设新楼堂”的问题,该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倒来山位于富盛镇政府东南方向。托斯卡纳风情园项目一期位于倒来山西北山脚,二期位于倒来山西北坡面,除出让地块(国有)外,其余均为村集体土地。2010年11月,富盛镇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进托斯卡纳风情园项目。该项目列入原绍兴县2013年“三个一批”重点项目。2013年8月,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拍,取得富盛镇FS2013—01商业设施地块,出让面积8.19亩。2015年12月30日,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倪家溇村租赁园地、耕地等共计411.84亩,一期项目实际使用130.5亩,其中耕地45.5亩(基本农田5.3亩),园地49.8亩,林地20.6亩,其余为河流水面。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租用目的为开发利用农村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家生活等自然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基地,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服务。2018年8月,浙江嘉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拍,取得富盛镇FS2017—01商业用地,出让面积20.1亩。2019年5月,项目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行。2022年5月20日,区建设局核准下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二期动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堡式休闲度假酒店、度假休闲民居等。目前已完成主体建筑建设,正在组织内部装修。即举报件所称的“半山腰违规建设新楼堂”。经核查发现,部分租赁地块内存在改变原土地用途和搭建构建(筑)物的情况。一是项目进出道路西侧和东侧部分区块,面积约31.16亩,土地地类为耕地,基本农田区域现状铺设草坪,其他区域为马场、沙滩和游乐设施;东侧剩余租赁区域原为茶园,面积约6.16亩,现用于酒店简易停车场、半场篮球场和二期建设临时工棚。二是在租赁地块内搭建构建(筑)物,主要位于两处地块:一处位于(项目一期)主体建筑西南侧,原土地地类为园地,现为露天游泳池、观景廊桥、草坪喷泉;另一处位于酒店主体东北区域,系三处构建(筑)物组成,原土地地类为园地,合计面积约9.7亩。以上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且涉及基本农田5.3亩。

(二)关于“将重污固废黑矿石渣随意倾倒,覆盖山坡树木植被”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托斯卡纳风情园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托斯卡纳风情园二期)因地形特殊,位于山脊处,呈长条形Y字形分布。建设过程中产生工程宕渣。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号)规定不设采矿权情形,所产生的矿产品统一交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宕渣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临时堆场,堆场饱和后进行公开拍卖。该宕渣颜色呈黑褐色,为山体原生矿石。经实地踏勘,未发现外来“重污固废”运入该场地。但在宕渣场地堆放过程中,存在覆盖山坡树木植被情况,涉及面积约2.2亩。

(三)关于“开挖山体和建设馆所及酒店产生的渣土废料及污水处置去向成谜”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托斯卡纳风情园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依山势而建,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号)规定,2021年11月宕渣堆场首次饱和后,富盛镇人民政府经委托评估,对6457.38立方米宕渣进行公开拍卖。绍兴市越城区裔诚建材经营部以36万元的价格拍得标的物,并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处置。2024年5月14日,区综合执法局对该酒店餐饮污水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该酒店已经按规定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与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签订排水合同,排污手续齐全,处置符合规定。2024年5月15日,富盛镇人民政府对该酒店二期工地污水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四)关于“加剧当地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安全风险”的问题,该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绍兴富盛托斯卡纳风情园二期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2016年9月,富盛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开展绍兴富盛托斯卡纳风情园二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结论:富盛托斯卡纳风情园二期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一)对园区内涉及改变耕地、园地原有用途的问题。富盛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力量完成地上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同时,耕地部分和园地部分均已完成复耕,耕地部分已种植农作物,园地部分已种植苗木。

(二)对园区内租赁土地上搭建构建(筑)物的问题。越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完成立案查处,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罚款已缴纳。富盛镇政府已接收罚没构建筑物,并通过公开招标,完成该处构建筑物租赁。

(三)对工程宕渣堆场覆盖山坡树木植被的问题。富盛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有限公司对托斯卡纳风情园二期剩余石料完成储量勘察,公开拍卖由绍兴翔辰建材有限公司拍的。浙江嘉意旅游有限公司已对地块喷播作业复绿。

(四)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的问题。富盛镇已在相关区域设置警示牌4块,并落实汛期日常巡查。目前托斯卡纳风情园二期项目尚未进行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已完成,正与主体项目同步开展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综合验收前将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一并检查验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已完成整改。

 

现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于202513-2025113日(7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王同志

联系电话:0575-89101006

 


信息来源: 富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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