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冠城商业广场(西郊路739号)1区1001室-2的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冠城店销售的老姜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9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冠城商业广场(西郊路739号)1区1001室-2的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冠城店销售的老姜进行监督抽检。经委托深检集团(浙江)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并于2024年11月15日出具检验报告(№:ZJSC242606131),毒死蜱、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老姜进货价格12元/千克,共进5千克,进货额60元。以19.98元/千克价格全部售完(包含损耗),获利39.22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1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检测报告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验申请。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毒死蜱、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老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当事人在进货时,向供货方索要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与本批次产品检测报告,供货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本批次产品为合格产品。当事人能如实说明本批次产品的进货来源,并提供进货凭证,即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在得知其所销售的老姜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后,于2024年11月19日立即发布针对该批次老姜的召回公告,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处理如下:
免于处罚。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月17日向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冠城店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市监处罚〔202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