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11 | 越城区对企业地下水污染管控薄弱,辖区内有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地下水超标,管控措施不力,存在扩散风险。 | 越城区 | 水 | 2023年5月份,因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征收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地块,绍兴港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已于2023年12月20日注销。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的要求,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规定中要求拆除活动业主单位应在拆除活动施工前,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 2024年7月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开展抽样检测。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1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17 号)等文件,现场空白样、运输空白样、设备空白样检测结果均小于方法检出限,空白均符合要求。平行样测定合格率达到 100%。加标样、质控样均符合标准要求。调查报告显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可用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开发利用,该报告已于9月3日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 否 | 无 | 无 |
现将2023省委环保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情况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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