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徐阿关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黄鳝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徐阿关摊位销售的黄鳝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1日出具的编号为202403091的检验报告,徐阿关摊位销售的此批次黄鳝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绍越市监处罚〔2025〕98号”的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2、罚款人民币3100元;3、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