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豪(浙江)食品有限公司禹豪食品研发生产零售智能配送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禹豪食品研发生产零售智能配送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禹豪(浙江)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禹豪(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计划投资 13100万元,新征用地 5889 平方米,建设洁净车间、智能化冷链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地上11424.74平方米、地下2902.05平方米 ,拟建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中山路 87 号以西(滨海新区 [2023]G12(GBP-04B-09)地块),实施禹豪食品研发生产零售智能配送一体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年产方便盒饭800万盒。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废水处理设施产臭单元进行加罩或加盖,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气浮池+水解酸化+好氧生化+二沉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油、米渣经桶收集后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 号)执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气浮池+水解酸化+好氧生化+二沉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废水处理设施产臭单元进行加罩或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3、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油、米渣经桶收集后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 号)执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9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0.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9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9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禹豪(浙江)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中山路 87 号以西(滨海新区 [2023]G12(GBP-04B-09)地块)联系人:樊慧芝 联系方式:18957512015
公告发布单位:禹豪(浙江)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