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年糕600吨搬迁项目环评公示
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年糕600吨搬迁项目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年糕600吨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于2015年1月23日由原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市环核[2015]21号),并于2015年11月19日由原绍兴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绍市环建验[2015]112号)。企业原场地因租房合同到期,已于2023年1月停产,且租赁车间内设备均已拆除;现企业租赁绍兴市大金聚氨酯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独树路26号3#、4#楼一层部分厂房,实施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年糕600吨搬迁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600吨年糕的生产能力,不再实施原有审批的速冻产品(汤圆、饺子、糯米园子等)和米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燃气废气:燃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产臭元加盖处理,定期投加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厌氧+好氧)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杀菌蒸汽冷凝水和离子交换树脂清洗水收集后回用于地面拖洗水,不外排。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废包装材料经袋装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提供给附近养殖场饲料利用;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和保护目标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厌氧+好氧)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杀菌蒸汽冷凝水和离子交换树脂清洗水收集后回用于地面拖洗水,不外排。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
2、废气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厌氧+好氧)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杀菌蒸汽冷凝水和离子交换树脂清洗水收集后回用于地面拖洗水,不外排。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采样孔、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废包装材料经袋装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提供给附近养殖场饲料利用;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年糕600吨搬迁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独树路26号3#、4#楼一层部分厂房。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标。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6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6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4年7月18日开始到2024年7月26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独树路26号3#、4#楼一层部分厂房
联系人:汪孝忠
联系方式:13605754667
附件: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公示本.pdf、
备案承诺书.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缘园元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