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厨房小家电与清洁电器150万只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公示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厨房小家电与清洁电器150万只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从事国内外家用电器销售的企业,企业现租赁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69号的一栋厂房作为销售产品的仓库,无任何生产设备和生产行为。近年来,随着市场对厨房小家电需求的不断提高,企业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2500元,购置注塑机、喷塑线、水性漆喷漆线等设备,在现有租赁的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69号的一栋厂房(建筑面积4679.96平方米)内实施年产厨房小家电与清洁电器150万只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喷塑粉尘:喷塑在喷塑房进行,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塑固化、喷漆(含调漆)及烘干废气:喷漆(含调漆)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喷漆烘干废气及喷塑固化废气经半封闭式集气罩(四周设置垂帘)收集后通过“2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半封闭式集气罩(四周设置垂帘)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碘吸附值为800mg/g)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塑料破碎粉尘:破碎机单独设间,加盖破碎。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枪清洗水收集后用作调漆水,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破损原料桶均属于危险废物,经专桶密封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处置;废包装材料、塑粉沉降粉尘、喷涂后塑料次品经袋装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未破损原料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喷塑粉尘收尘、喷涂前塑料次品及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和保护目标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枪清洗水收集后用作调漆水,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2、废气
喷塑粉尘:喷塑在喷塑房进行,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固化、喷漆(含调漆)及烘干废气:喷漆(含调漆)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喷漆烘干废气及喷塑固化废气经半封闭式集气罩(四周设置垂帘)收集后通过“2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半封闭式集气罩(四周设置垂帘)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碘吸附值为800mg/g)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塑料破碎粉尘:破碎机单独设间,加盖破碎;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采样孔、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破损原料桶均属于危险废物,经专桶密封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处置;废包装材料、塑粉沉降粉尘、喷涂后塑料次品经袋装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未破损原料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喷塑粉尘收尘、喷涂前塑料次品及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厨房小家电与清洁电器150万只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69号。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现有等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4年5月29日开始到2024年6月6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69号
联系人:刘贤锦
联系方式:18006672395
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公示本.pdf
备案承诺书.pdf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