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冠越达年产6000万平方米新型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冠越达年产6000万平方米新型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绍兴冠越达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冠越达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幢1001室,主要从事薄膜的销售工作。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保障销售产品的质量,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现企业决定实现产销一体化,投资51015万元,依法竞得绍兴市滨海新城滨海[2019]G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通过新建厂房,购买涂布机组、精密分切机、涂布复合机、凹版印刷机等设备,实施绍兴冠越达年产6000万平方米新型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①根据上述预测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情况如下:
A项目所在区域属达标区。本项目不涉及超标污染物。
B从正常排放工况下的预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分别位于厂区附近,各污染物预测值均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对逐日预测表明,最大地面浓度影响占标率均较小,环境质量均能符合相应标准;符合导则(HJ2.2-2018)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要求。
对长期气象条件下预测表明,各污染物年均浓度增量最大值较小,符合导则(HJ2.2-2018)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要求。
C正常排放工况下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叠加拟建、在建、本底后各预测值占标率≤100%,其余指标及逐日和全年气象条件下的预测影响更小,各敏感点均能达标。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大气环境影响上是可接受的。
D非正常排放工况下,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点影响均有所加大,但仍能达标排放,企业在生产中应严格管理,做好废气的治理工作,避免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
②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引出屋顶排放,油烟排放量较少(0.011t/a),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光干涉膜熔融拉膜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水性树脂使用时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生活污水达标纳管排放,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油墨、废胶水、废溶剂型树脂、废薄膜、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真空油、废导热油、污泥、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桶收集后与原料供应厂家进行对换使用;废抹布、废油墨、废胶水、废溶剂型树脂密封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薄膜、次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外排噪声叠加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要求。由于项目地与最近保护目标东南面的光荣村相距2620m,对其无影响。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光干涉膜熔融拉膜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水性树脂使用时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污水管网,最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废气
熔融拉膜废气: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
印刷油墨废气、胶水废气、设备擦拭废气:印刷机和涂布复合机布置在6号厂房1层单独封闭设间,负压收集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出后经1号RTO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水性和溶剂型树脂液废气、设备擦拭废气:涂布机组布置在3号厂房1层单独封闭设间,负压收集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出后经2号RTO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
油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气排放口需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设置永久性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置排污标志牌。
3、噪声
a、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b、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c、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
d、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e、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f、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油墨、废胶水、废溶剂型树脂、废薄膜、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真空油、废导热油、污泥、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桶收集后与原料供应厂家进行对换使用;废抹布、废油墨、废胶水、废溶剂型树脂密封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薄膜、次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冠越达年产6000万平方米新型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城滨海[2019]G11地块,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及地下水与土壤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8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8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0年11月9日开始到2020年11月18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冠越达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城滨海[2019]G11地块
联系人:钟莉萍
联系方式:13515850005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冠越达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