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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消毒剂及500吨洗涤剂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消毒剂及500吨洗涤剂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我们的生存环境存在着许多肉眼看不见的致病菌和病毒,它们通过呼吸道,消化系统或皮肤直接接触侵犯着我们的身体,甚至还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据卫生部统计,每年因胃肠病死亡达30万人,大多数人因为不注意饮食卫生而导致,而且80%以上常发病,病菌的侵入与其他条件并发所致,预防这些疾病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加强日常生活环境,饮食及人体自身方面的卫生消毒工作,使用安全有效的方法对于日常生活环境做全方位的消毒,不仅能提高我们的生活素质,更能预防疾病,保障健康。消毒剂主要用于杀灭传播途径,达到控制传染病的目的,随着国内医疗水平提高,消毒液、消毒器械等医疗卫生用品的需求量逐年增加,消毒产品已经逐步己内日用品市场,被广泛用于宾馆、旅游、医院、食品加工行业、家庭等的卫生消毒,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用品,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000万元,租用绍兴振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工业园园南路61幢闲置厂房(一层),实施年产1万吨消毒剂及500吨洗涤剂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实施后不设食堂,只提供电蒸饭,因此无油烟废气产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消毒液的味道,一般车间外很难闻到。建设单位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可有效降低车间内废气积累浓度,保证车间内良好的工作环境。因此,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纯水制备浓缩水可作为洗涤剂的配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

项目实施后废原料桶收集后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轮换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装收集,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昼间外排噪声为47.1-49.4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西南面的蒋家村相距264米,距离衰减可达56.4dB,对蒋家村的声环境影响很小,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无影响。综上,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各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现有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纯水制备浓缩水可作为洗涤剂的配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排入附近河道;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2、废气

企业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保证车间内良好的工作环境。

3、噪声

①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低能耗和高效设备

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设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对换气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废

项目实施后废原料桶收集后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轮换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消毒剂及500吨洗涤剂项目租用绍兴振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工业园园南路61幢闲置厂房(一层)实施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发展导向要求,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用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102220201030)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102220201030,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01022日开始到20201030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50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工业园园南路61幢闲置厂房

联系人:杨锌荣

联系方式:13606576716

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报告网上公示.pdf

备案承诺书.pdf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威士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01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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