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立新彩印厂年印刷1500万张吊牌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印刷1500万张吊牌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立新彩印厂
建设地点:租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永丰村经济合作社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曹江路13号厂房一、厂房二中的部分闲置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0万元
具体产品方案见表1。
表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本项目 |
1 | 吊牌 | 万张/年 | 1500 |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车间距离/m | |
X | Y | ||||||
居民 住宅 | 269265.44 | 3318472.29 | 浪港新村 | 约1500人 | 环境空气:二级 | E | 262 |
269259.77 | 3318278.90 | 曹江臻苑 | 约1500人 | SE | 351 | ||
269009.02 | 3318285.28 | 禹陵社区 | 约1200人 | S | 250 | ||
268962.49 | 3318661.38 | 涂山居委会 | 约1000人 | N | 114 | ||
/ | 263804 | 3315406 | 禹陵江 | / | 水环境:Ⅲ类 | SW | 189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废水
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租用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的雨水管网(出租方已有)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接入曹江路市政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点源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1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1小时落地浓度为1.1441μg/m3、占标率为0.0572%。因此,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非甲烷总烃面源排放最大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9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1小时落地浓度为16.043μg/m3、占标率为0.8022%,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⑶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外排噪声在17.8-38.9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租用厂房距离最近保护目标——北面的涂山居委会114m,经车间围护和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较小,保护目标处昼间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处无影响。
综上,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噪声环境均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⑷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油墨桶、废纸、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经采取表3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3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 固体废 物名称 | 产生 工序 | 属性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利用处置方式 |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1 | 废油墨桶 | 印刷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41-49 | 0.03 | 委托处理 | 有资质的单位 | 符合 |
2 | 废抹布 | 清洗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41-49 | 0.02 | 委托处理 | 有资质的单位 | 符合 |
3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危险废物 | HW49 900-041-49 | 0.56 | 委托处理 | 有资质的单位 | 符合 |
4 | 废纸 | 切纸、印刷等 | 一般固废 | / | 0.7 | 综合利用 | 物资公司 | 符合 |
5 | 废包装材料 | 包装 | 一般固废 | / | 0.5 | 综合利用 | 物资公司 | 符合 |
6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一般固废 | / | 0.75 | 综合利用 | 物资公司 | 符合 |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4。
表4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生产 | 非甲烷总烃 | 对印刷机进行大范围集气罩收集。项目印刷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油墨废气、擦拭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1#)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其他相应的排放标准 | ||
非甲烷总烃 | 为了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平时油墨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加盖,减少油墨的挥发 | |||||
/ | 企业应根据浙环控[97]122号文《浙江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和《绍兴市工业企业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规范》的要求,对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与管理。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 |||||
水污 染物 | 生活 | 废水量 |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接入曹江路市政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
CODcr | ||||||
氨氮 | ||||||
规范化废水排放口 | 废水在排出厂界前应建设明渠,三面采用白色瓷砖贴面,出口处应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在线监控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监控探头取水管必须采用硬质直管并与外排池基础固定,明渠位置在地面以下超过1米的,应配建采样台阶或梯架。 在排放口规定的位置应按生态环境部统一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排放口标志牌”,注明排放单位名称、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排放口地理位置、排放方式及去向。标志牌安放位置醒目,保洁清洁,不得污损、破坏。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废纸 | 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 ||
废包装材料 | ||||||
废油墨桶 | 分别经密封桶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
废抹布 | ||||||
废活性炭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噪声 | ①设备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低能耗和高效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 ③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其他 | 土壤和地下水 | 做好废水管道、化粪池等防渗防漏措施,做好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及处置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越城立新彩印厂年印刷1500万张吊牌项目租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永丰村经济合作社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曹江路13号厂房一、厂房二中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区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各功能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在拟租赁厂房内实施是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立新彩印厂
联系人:姚贵良 联系电话:13588503535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芳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登记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8日
(十)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前,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登记表表备案前,环境影响登记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越城立新彩印厂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