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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高档针织面料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8月,位于绍兴袍江经济开发区越王路启圣路交叉口。企业于2013715日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档针织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市环审[2013]105),并于2014425日通过“三同时”验收(绍市环建验[2014]61号)。企业目前考虑自身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企业也积极响应政策部门关于“低小散”整治行动,现租用的绍兴金瑞达工贸有限公司的厂房受制于场地面积,无法实现企业自我发展与提升改造,因此企业拟投资8000万元,租赁绍兴市博弘纺织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经济开发区镇海路10号的空余厂房15800平方米,购置先进节能设备,同时拍卖取得浙江合为针织科技有限公司42784/年的排污权指标,实施年产6000吨高档针织面料搬迁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项目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居住区

270020.24

3333154.82

斗门镇

东堰居

2288

二类区

S

1080

居住区

269292.42

3333573.30

西堰居

2400

SW

945

居住区

267850.16

3332391.39

盐仓娄居

1850

SW

2835

居住区

267784.02

3333045.41

斗门村

2465

SW

2530

居住区

268439.19

3334452.63

荷湖村

1953

W

1530

学校

268170.78

3332199.95

斗门小学

23个教学班

SW

2750

学校

267999.85

3332637.97

辨志小学

23个教学班

SW

2580

居住区

269880.60

3335414.35

马鞍镇

大鱼山村

5000

NW

1110

居住区

268425.16

3336446.29

湖安村

2472

NW

2675

地表水

附近河道

270689.16

3334537.87

小河

鱼类等

Ⅲ类

E

540

269472.21

3334335.88

小河

鱼类等

W

489

荷湖江

269966.17

3334773.11

中河

鱼类等

N

450

曹娥江

272294.16

3335143.60

大河

鱼类等

NE

227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生态:项目租赁已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大量植被问题,因此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噪声:根据预测,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外排噪声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的生产设备对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各面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3、废气:由预测结果可知,①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油烟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定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②烘干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VOCs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烘干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复合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VOCs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复合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④绒毛尘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绒毛尘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⑤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⑥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NH3H2S废气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NH3H2S废气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同时根据估算结果可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为二级评价,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废水:项目实施后,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利用。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企业污水预处理设备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项目实施后纳管废水占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总处理水量极小,因此该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废: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纱线、废布料、棉尘、绒毛尘、废包装材料、内包装袋、废胶水、定型废油、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废丝、废布料、棉尘、绒毛尘、废包装材料经等收集后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其中原料桶经收集后有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内包装袋、定型废油、废胶水分类密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污泥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经采取以上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2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分类

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污水处理站臭气

对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处理单元加盖密闭,需要加盖密闭的处理单元包括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定型废气

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脱臭+脱白”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1中的现有企业、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烘干废气

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 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绒毛尘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棉尘

经车间加湿抑尘、生产时关闭门窗等措施处理

复合、烫光废气

采用“水喷淋+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设电源插座、采样孔、采样通道、平台和排污标志牌

/

废水

综合污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

项目实施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建设冷却水循环水池、冷凝水回用水池,50m3事故应急池。

只设一个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站房、采样口和标志牌。安装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并通过电磁阀对废水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

噪声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设备时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⑵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⑶合理布局,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

⑷对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消声器。

⑸加强对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和保护工作,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噪声增大。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废丝、废布料、废圆针、棉尘、绒毛尘、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其中原料桶经收集后有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内包装袋、定型废油、废胶水分类密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污泥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地下水

提升生产装置水平,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废原料桶堆场、原辅材料仓库地面及污水处理设施应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

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

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工业固废堆场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渗沥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

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土壤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预防对土壤的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针织面料搬迁技改项目租赁位于绍兴袍江经济开发区镇海路10号的绍兴市博弘纺织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绍兴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维持现有等级、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项目地附近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085日~2020818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袍江经济开发区越王路启圣路交叉口

联系人:郑先浩         联系电话:13806753192

⑵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1401

联系人:朱晓岚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⑶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袍江分中心

联系方式:0575-88130985

 

 

发布单位: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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