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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为抓住市场机遇,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工业区海涂加油站对面,租用浙江莱芙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投资600万元,成立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购置注塑机、印刷机、烫金机、光固机、自动化组装机等设备,建设年产4000万套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销售1500万元,利税4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粉尘。本项目印刷光固废气烫金废气、破碎粉尘产生量少,本环评未做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在各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工作环境。企业废气排放量较少,企业落实好相关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已接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通过纳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次品、废烫金纸、废包装罐、废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项目次品、废烫金纸、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罐属于危险固废,次品、废烫金纸、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罐经收集后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实施后噪声源主要为动力机械设备噪声,环评要求企业必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要求企业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影响;(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经预测后可知,项目实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粉尘。本项目印刷光固废气、烫金废气、破碎粉尘产生量少,本环评未做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在各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工作环境。企业废气排放量较少,企业落实好相关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已接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通过纳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1)要求企业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影响;

(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次品、废烫金纸、废包装罐、废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项目次品、废烫金纸、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罐属于危险固废,次品、废烫金纸、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罐经收集后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滨海新城沥海镇工业区。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符合绍兴市上虞区产业准入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717日~2020728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717日~2020728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0717日开始到2020728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35298909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工业区海涂加油站对面

联系人:李挺

联系方式:13588501265

 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高档化妆品塑料包装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全文.pdf

 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备案承诺书.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致一塑业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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