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绍兴麦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医用器械辅助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60吨医用器械辅助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麦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越城区稽山街道东山路6(浙江宏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号车间)

5、项目建设规模:企业投资330万元,租用浙江宏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23.80平方米的厂房,新增购置8台成型机,1台挤出机和1台全自动折叠机,实施年产360吨医用器械辅助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改扩建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搅拌混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率以90%计),再经降温预处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去除率以85%计),通过15m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搅拌混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大颗粒粉尘,经自然沉降于车间,定期清理车间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后,排入室外雨水管,最终排至附近河道。项目营运中主要产生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城市截污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直接进入附近河道,因此在清污分流的情况下不会对附近河道产生影响。

3、固废

企业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对固废明确分类,做到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企业在具体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基本维持现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1

 

1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挤出机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在设备上方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的相应标准

破碎、搅拌混合

粉尘

自然沉降在车间内,定期及时清理。

水污染物

生活区

CODcr

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城市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不排入附近河道。

废水不外排附近河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纳管废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车间

塑料角料及次品

回用于生产

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粉尘收尘

回用于生产

废活性炭

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噪声

车间

设备

噪声

①优先选择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②对高噪声或因振动引起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装置或减震垫;③合理布置厂区平面,产噪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内部,破碎机应单独设间,关窗、关门作业;④车间正常生产时采用关窗作业;⑤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⑥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位于越城区稽山街道东山路6(浙江宏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号车间)。项目建设符合越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越城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相关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只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392020317)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39日~2020317,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039日开始到2020317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8401916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麦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越城区稽山街道东山路6(浙江宏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号车间)

联系人:丁颖

联系方式:15068997874

绍兴麦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医用器械辅助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示稿)(1).pdf

麦杰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麦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6


信息来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