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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东路智慧快速路工程临时配套箱梁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配套越东路智慧快速路工程的建设,中能建(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在绍兴市陶堰镇104国道与平陶公路交叉口东南侧100米处建设临时配套箱梁厂项目。

该项目租用临时用地51767平方米,新建10635平方米临时建筑,厂区内主要由办公区、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钢筋加工中心及搅拌站区域组成。该项目主要产品为装配式预制构件,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产装配式箱梁构件4片,总产量不超过越东路II标段需求量;该项目预计生产周期为201912-202212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UTM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X

Y

1

亭山村

282005

3323019

居民区

640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声环境:2类功能区

北侧

70m

2

绍家溇村

282364

3324537

居民区

910

北侧

1650m

3

陶堰村

281066

3323233

居民区

650

西侧

630m

4

浔阳村

281025

3323084

居民区

790

西侧

640m

5

金墅村

280772

3323762

居民区

580

西北

1170m

6

南湖村

280587

3322305

居民区

740

西南

1230m

7

横旦村

281853

3320933

居民区

970

南侧

1780m

8

白塔头村

283163

3321835

居民区

360

东南

1450m

9

张家岙村

282666

3320954

居民区

640

东南

1850m

10

陶堰中学

280332

3323005

学校

1200

西侧

1310m

11

浔阳小学

280393

3322832

学校

1000

西侧

1250m

12

彩虹庄小学

283159

3322088

学校

1000

东南

1300m

13

283889

3323077

居民区

300

东北

1830m

14

江南景园

281641

3322990

居民区

470

西侧

4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该项目粉料筒库进料粉尘及搅拌机投料粉尘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预测,项目粉尘废气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型预测结果,该项目无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该项目设置封闭式骨料仓,砂石料装卸转运过程采用洒水抑尘,此类粉尘产生量较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汽车道路扬尘属无组织排放,做好道路管理及定期洒水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输车辆在厂内怠速停留时间较短,车辆尾气通过大气自然稀释扩散,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该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排放,排放量较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低于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该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养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于养护、清洗、洒水等,不外排。该项目在生产作业区周围设置集水沟,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该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排污管网,最终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3、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钢筋加工中心、制梁区、搅拌站等,企业拟在制梁区及存梁区北侧设置隔声屏,且在制梁区设置移动式作业间,使整个混凝土浇筑过程在作业间内完成;搅拌站及钢筋加工中心均设置全封闭钢结构厂房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经预测,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筋边角料、混凝土块及沉淀渣、除尘器收尘、脱模剂包装桶、生活垃圾。钢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混凝土块及沉淀渣收集后外运用作铺路材料,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模剂包装桶单独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不会向环境中排放

5、土壤

对生产区地面、污水管网及处理装置采取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渗漏直接污染土壤,并定时对污水处理设备和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和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废水和废气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和废气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土壤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

6、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包括露天堆场风力扬尘及土石方等运输所产生的动力道路扬尘等,可采取工地周边设置遮挡设施、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现场

施工粉尘

制定扬尘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设工地周边设置遮挡设施;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运输物料车辆加盖篷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具。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营运期

粉料筒库

及搅拌机

粉尘

粉料筒库进料粉尘及搅拌机投料粉尘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

骨料仓

粉尘

设置封闭骨料仓,骨料装卸转运过程采用洒水抑尘。

行驶路面

扬尘

对车辆加盖篷布、地面进行冲洗,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运输车辆

汽车尾气

车辆做好定期维护、检修工作。

/

焊接

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食堂

厨房油烟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至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现场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

全部回用

营运期

生产

养护废水

清洗废水

冲洗废水

养护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排入养护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工序;清洗废水及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车辆清洗及场地冲洗。

全部回用

降雨

初期雨水

雨污分流,建设雨污分流管道,雨水经集水沟收集汇入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全部回用

生活

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排污管网,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现场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施工中的弃土、废建材及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营运期

生产过程

钢筋边角料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混凝土块

收集后外运用作铺路材料

除尘器收尘

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原料

脱模剂包装桶

单独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员工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施工期

施工现场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营运期

生产

过程

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禁止鸣笛;在制梁区及存梁区北侧设置隔声屏;制梁区2条生产线各设置一个移动式作业间,使整个混凝土浇筑过程在作业间内完成;搅拌站设置全封闭钢结构厂房,设置封闭骨料仓,骨料装卸在厂房内完成;钢筋加工中心设置全封闭钢结构厂房,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加强场区绿化工作,建议沿北侧河岸种植绿化带,即能防尘降噪,又可以净化空气。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越东路智慧快速路工程临时配套箱梁厂项目位于绍兴市陶堰镇104国道与平陶公路交叉口东南侧100。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发展导向要求,项目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区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和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各功能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5-88710059

建设单位:中能建(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风风               联系电话:18655413085

环评单位: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芳                 联系电话:1360580419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109日~20191022

十、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中能建(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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