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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坡塘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坡塘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32省道与下白线交叉口西南;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新建站房、罩棚等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2581m2,总建筑面积597.14m2,本综合供能服务站设置30 m3双层埋地罐4只,1只储存0号柴油,2只储存92号汽油,1只储存95号汽油,合计120 m3罐容,折计105 m3罐容;设置直流快充充电桩2座,预留2。本项目为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二级加油站)。项目年销售汽油2250 t、柴油750 t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方位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方位

1

秦望村

东南侧

6

南池村

东北侧

2

芳泉村

东南侧

7

骆家葑村

东北侧

3

坡塘村

北侧

8

王家葑村

北侧

4

栖凫村

东北侧

9

里木栅村

西北侧

5

春风社区

东北侧

10

丰乐村

东北侧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油逸出的烃类气体和汽车尾气。汽油罐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回收)、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回收),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接口。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工艺。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工艺。每台加油机内分别设置油气回收泵(一泵一枪),又称“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场界无组织监控限值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服务站进出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等,因为车辆在区内形成很短,排放量较小,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交绍兴天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主要有加油机噪声和车辆噪声。经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生产时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4)地下水:本项目选用双层油罐进行柴油和汽油的存储。油罐外层为玻璃钢纤维增强材料,油罐内层为钢制结构,防腐性能优良、安装简便。服务站埋地加油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具体设计要求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规定。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服务站一旦发生溢出与渗漏事故,会被及时发现,不会对地下水源造成影响。

5)土壤:本项目选用双层油罐进行柴油和汽油的存储。油罐外层为玻璃钢纤维增强材料,油罐内层为钢制结构,防腐性能优良、安装简便。要求建设单位安装漏油在线监测系统,全天候实时监测、泄露自动报警,彻底解决服务站储罐漏油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安装漏油在线监测系统,全天候实时监测、泄露自动报警,彻底解决服务站储罐漏油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事故发生,避免本项目污染物对土壤造成不良影响。

6)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清罐废物、隔油池油泥、吸油毡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只要建设单位严格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本项目实施后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与爆炸、溢出与泄漏,事故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各输油管道与油罐都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并采取有效的检测渗漏的设施,只要加强管理,按照行业操作规范作业,产生该类事故的几率也很小。及时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并上报备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坡塘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32省道与下白线交叉口西南,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因此,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反映。

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社区)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_2019 __9_____19__日至_2019 __10____9__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756313室    联系人:沈总    联系电话:0575-88364776

环评单位:浙江问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湖区双龙街199号金色西溪3号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068177557   联系邮箱:betterwwei@126.com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2楼工程建设(经济发展)版块  联系电话:0575-88710059

 

      公示发布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   9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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