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医用纱布6000万米、医用腹部垫500万片、医用绷带1500万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前身为绍兴县越深纱布厂。1995年,原绍兴县政府为保护鉴湖源头水系,决定将鉴湖水系上游的水环境污染企业全部转产、兼并或迁址,位于鉴湖镇虞江村的绍兴县华强炼漂厂也列入其中,由于绍兴县越深纱布厂与绍兴县华强炼漂厂在纱布炼漂业务上有长期联系,经双方商定,有绍兴县越深纱布厂收购绍兴县华强炼漂厂的设备,并搬迁至原绍兴县皋埠镇大皋埠村的绍兴县越深纱布厂内。1998年绍兴县越深纱布厂与外商合资成立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其后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又变更为内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78.8264万元,主要从事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的生产,公司目前占地面积9.23亩,建筑面积3681平方米,现有职工120人。企业目前审批产能为纱布炼漂月产量240万米(折合年产量2880万米)。
企业经市场调研,拟利用现有厂房及公建设施,投资480万元,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引进国内先进的医用辅料生产设备,实施年产医用纱布6000万米、医用腹部垫500万片、医用绷带1500万卷技术改造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项目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居住区 | 274539.03 | 3324290.51 | 大皋埠村 | 约2231人 | 二类区 | S | 2 |
274428.62 | 3324788.52 | 二类区 | N | 380 | |||
居住区 | 274207.25 | 3323804.58 | 小皋埠村 | 约3922人 | 二类区 | S | 506 |
居住区 | 273977.76 | 3324019.25 | 高平村 | 约1350人 | 二类区 | SW | 540 |
居住区 | 273186.78 | 3322996.64 | 杨浜村 | 约2500人 | 二类区 | SW | 1900 |
居住区 | 272909.37 | 3324238.83 | 仁渎村 | 约1467人 | 二类区 | W | 1700 |
居住区 | 275983.62 | 3324173.22 | 五和村 | 约4080人 | 二类区 | E | 1700 |
居住区 | 274823.87 | 3325933.36 | 红江村 | 约1192人 | 二类区 | N | 1600 |
居住区 | 275218.80 | 3325590.11 | 西墅村 | 约907人 | 二类区 | NE | 1500 |
居住区 | 275579.05 | 3325543.67 | 车一村 | 约1417人 | 二类区 | NE | 1700 |
居住区 | 275925.61 | 3325397.60 | 车二村 | 约601人 | 二类区 | NE | 1900 |
居住区 | 276490.65 | 3325188.27 | 上许村 | 约515人 | 二类区 | NE | 2100 |
居住区 | 273182.04 | 3325850.64 | 尚港村 | 约681人 | 二类区 | NW | 1900 |
居住区 | 272477.89 | 3325318.21 | 储墅村 | 约735人 | 二类区 | NW | 2200 |
居住区 | 273250.01 | 3325877.19 | 檀渎村 | 约836人 | 二类区 | NW | 1900 |
医疗 | 274393.31 | 3324296.41 | 大皋埠社区卫生站 | / | 二类区 | S | 25 |
声环境 | |||||||
居住区 | 274539.03 | 3324290.51 | 大皋埠村 | 约2231人 | 2类区 | S | 2 |
地表水 | |||||||
附近河道 | 274516.16 | 3324268.41 | 小河 | 鱼类等 | Ⅲ类 | S | 38 |
窑湾江 | 274223.12 | 3324394.00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W | 167 |
275009.04 | 3324329.92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E | 46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施后,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利用,不排放。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预处理设备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项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本项目潜水含水层岩土渗透性较差,地下水渗流速度极小,污染物不易扩散。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业主首先确保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加强对地下水监测井的观测,第三,如在发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⑶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环氧乙烷、污水处理站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灭菌过程中排放的环氧乙烷废气点源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0m处,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16752μg/m3、占标率为0.19%;污水处理站排放的NH3、H2S废气点源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1m处,其中NH3废气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51868μg/m3、占标率为0.26%,H2S废气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25934μg/m3、占标率为0.26%;污水处理站排放的NH3、H2S废气面源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8m处,其中NH3废气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2.8743μg/m3、占标率为1.44%,H2S废气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184776μg/m3、占标率为1.85%,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灭菌过程中排放的环氧乙烷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②烘干废气
技改项目实施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主要成份为水蒸汽,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③油烟废气
技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去除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外排噪声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的生产设备对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各面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项目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南面的大皋埠村,影响值为42.8dB,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叠加本底噪声后,保护目标处声环境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因此预计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⑸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技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包括原料废桶)、次品、边角料、废缝纫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包括原料废桶)、次品、边角料、废缝纫线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其中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包括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托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技改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技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水 | 厂区雨污分流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 | 排放的废水达到规定的污水进管浓度要求 |
工艺废水 | 技改项目实施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站(采用初沉+生化+二沉+活性炭过滤工艺)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 ||
生活污水 | 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
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 | 建设冷却水循环水池、冷凝水回用水池,80m3事故应急池。 | 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 | |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 只设一个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站房、采样口和标志牌。安装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并通过电磁阀对废水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有效监管 | |
废气 | 烘干废气 | 项目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环氧乙烷废气 | 项目灭菌柜密闭设置,灭菌和解析过程中产生的环氧乙烷经设备自带的残气处理装置通过真空泵将废气抽取溶于水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解析房密闭收集,产生的极少量环氧乙烷废气经新风系统换气后排放。 | ||
污水处理站废气 | 对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处理单元加盖密闭,需要加盖密闭的处理单元包括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废气收集后经“酸液+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
食堂油烟废气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 | ||
废气 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设立排污标志牌。 | ||
噪声 | 生产车间、 泵房 |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设备时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⑵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⑶合理布局,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 ⑷对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消声器。 ⑸加强对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和保护工作,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噪声增大。 | 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废包装材料、次品、边角料、废缝纫线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其中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商回收利用。 污泥委托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 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其他 | 固废应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定点处置。储存时堆放在室内场所,杜绝露天堆放,以防雨水冲刷使粘附在内包装材料上的助剂和染料,随雨水流入周边水体,污染水环境。 | ||
地下水 | 生产车间、仓库、污水站等 | ⑴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明沟内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⑵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原则,即: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⑶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⑷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医用纱布6000万米、医用腹部垫500万片、医用绷带1500万卷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大皋埠村,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企业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该项目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引进国内先进的医用辅料生产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同时根据项目地环境功能区划,该项目属于“六纺织业—20纺织品制造中‘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不在本功能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不属于国家、省、市、区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兴海 联系电话:13857585190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岚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3日
(十)绍兴市环保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88710059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环保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港峰医用品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