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塑料包装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本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绍兴市金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生产需要,现决定对塑料包装桶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具体项目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塑料包装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规模:年资源化综合利用塑料包装桶1000吨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
经度 | 纬度 | ||||||||
1 | 孙端镇 | 许家埭村 | E120.678425° | N30.069920° | 人群 | 大气 | 环境空气二级 | E | 410m |
2 | 安桥头村 | E120.678317° | N30.076235° | 人群 | 大气 | NE | 800m | ||
3 | 红鲍村 | E120.674284° | N30.063458° | 人群 | 大气 | W | 600m | ||
4 | 吴融村 | E120.688083° | N30.066894° | 人群 | 大气 | E | 1500m | ||
5 | 马山镇 | 陆家埭村 | E120.660247° | N30.077535° | 人群 | 大气 | NW | 1400m | |
6 | 东星村 | E120.654067° | N30.070107° | 人群 | 大气 | W | 1700m | ||
7 | 永乐村 | E120.660076° | N30.055361° | 人群 | 大气 | SE | 2000m | ||
8 | 萧绍河网 | — | — | 水体 | 水 | 地表水III级 | — | 项目周围 | |
11 | 曹娥江 | — | — | 水体 | 水 | N | 2700m | ||
12 | 厂界外1m | — | — | 人群 | 声 | 声环境4b类 | S | 1m | |
— | — | 人群 | 声 | 声环境3类 | E、W、N | 1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等。注塑废气产生量较小,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塑料破碎在破碎机内进行,破碎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收集后,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附近河道基本无影响。
3、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及外运填埋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 措施名称 | 预期效果 |
废水 |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收集后,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标纳管 |
废气 | 注塑废气产生量较小,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塑料破碎在破碎机内进行,破碎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 达标排放 |
固废 |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 | 无害化处理 |
噪声 | 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 达标 |
事故防范 |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使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塑料包装桶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拟建于绍兴市孙端镇振兴路1号的现有厂区内。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块内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邮编:311201
电话:15606712077 Email:13456999308@126.com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孙端镇振兴路1号
电话:13777318130 联系人:蒋小虎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