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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9035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和6750万米高档梭织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新区13号地块,企业成立于20019月,公司注册资本1567.307万元,企业经营范围:针织、化纤布染色;生产、销售:服装,公司现有厂区占地面积42669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52203平方米。现有员工200人,企业目前主要从事全棉针织、T/C针织、人棉针织、涤纶针织布、拉毛布的染色加工业务,企业自2000年创建以来,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及“印染行业整治提升”。

根据2017210日由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绍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关于南池纺织等四家印染企业关停退出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该纪要明确要求内包含绍兴市皋埠染整有限公司在内的4家印染企业在201712月底前实施关停,该通知中三、4家印染企业原地关停后,可在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印染集聚区、柯桥滨海印染集聚区以参与印染企业兼并重组方式实施搬迁;也可在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聚区内兼并关闭退出企业,经市级相关部门核准后,产能和排放指标予以转移。根据以上会议精神,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与绍兴市皋埠染整有限公司于20185月实施兼并重组,重组后将皋埠染整的产能、能耗及排放指标转移至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对兼并部分实施技术改造,实施年产19035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和6750万米高档梭织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点位

相对所在方位

与厂区边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1

空气

海塘村

E

1500

1348

一般

二类区

姚家埭村

E

1700

4338

一般

直乐施村

E

1900

1225

一般

2

地表水

附近河道

S

80m

/

一般

Ⅲ类水

曹娥江

N

439m

/

一般

曹娥江水厂饮用水水源

二级

NE

339m

/

一般

一级

NE

2000m

/

一般

Ⅱ类水

取水口

NE

2400m

/

一般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施后,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经过滤处理后用于生产;产生的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利用,不排放。项目废水经企业污水预处理设备处理后,一部分废水进水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水重复利用率为46.4%,中水采用“MBR/RO工艺”处理系统),其余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项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本项目潜水含水层岩土渗透性较差,地下水渗流速度极小,污染物不易扩散。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业主首先确保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加强对地下水监测井的观测,第三,如在发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⑶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工艺废气

本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定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和油烟(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运行情况相比有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保护目标处,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氮氧化物落地浓度均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染色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醋酸废气和定型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保护目标处,无组织排放的醋酸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醋酸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是以面源为中心的距离,然后以此为半径画圆,只有超出厂界以外区域才定义为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对于计算结果为没有超标的无组织排放源,不用再设置防护距离。

SCREEN3模型估算,项目面源醋酸、颗粒物和油烟废气最大浓度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实施后,企业现有1套污水预处理系统扩容至5000t/d1套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扩容至3000t/d。污水处理中有采用生化+物化处理工艺,因本项目无硫化染料,染料和助剂中氮和硫成分较少。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数量较小,且技改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需加盖密封收集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因污染物排放较小,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④烧毛废气

项目实施后企业全棉和人棉针织布采用天然气燃烧火焰烧毛,在烧毛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烟尘、SO2NOX,对新购的2台烧毛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⑤拉毛尘

项目起毛机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绒毛尘,产生的绒毛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去除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每台风量为2000m3/h的引风机引出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废气

项目印花、蒸化、调浆室、称料间等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接入定型废气处理系统内,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⑦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去除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外排噪声为40.7~50.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同时项目最近保护目标东面的海塘村距离项目边界1500米,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综上,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⑸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布料、废包装材料、绒毛收尘、染料助剂内包装材料、破网、制网废水处理铬泥、废膜、定型废油、废乙酸丁酯、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泥委托义乌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废布料、废包装材料、绒毛收尘、破网、废膜及时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染料助剂内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定型废油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染料助剂内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定型废油分类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缩上,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技改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

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浓稀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设置100m3雨水收集池1只,收集的洁净雨水经过滤处理后用于生产。

排放的废水达到规定的污水进管浓度要求

工艺废水

对现有13000t/d污水预处理系统和1000t/d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扩容,污水预处理系统扩容至5000t/d,中水回用系统扩容至3000t/d废水仍采用“UASB水解+好氧+二沉”的工艺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出水一部分经“MBR/RO工艺”进行深度回用处理,达到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其余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定型废气、烧毛废气和污水站臭气治理喷淋洗涤废水

通过管道送污水调节池。

生活污水

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

设置完善的冷却水、冷凝水回收装置,冷凝水、冷却水回用水池1200m3500m3事故应急池

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

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只设一个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站房、采样口和标志牌。排污口设流量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pH值、COD、氨氮、总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由专业运维单位运行维护。安装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并通过电磁阀对废水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有效监管

废气

定型机废气

10台定型机配套引进废气收集装置,确保集气率达98%以上,安装5一拖二废气(水喷淋+冷却+静电)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该装置对定型废气油烟去除率在85%以上,颗粒物去除率在90%以上,单台风机风量为10000m3/h,废气经治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

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

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需加盖密封收集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

烧毛废气

烧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接入就近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绒毛尘

绒毛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去除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

其他废气

将印花、蒸化、调浆间、称料间的废气收集后接入定型废气处理系统,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套,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85%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设置明显标志牌和采样平台及采样口。

噪声

生产车间、

泵房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设备时应选用低噪声的先进的高效印染设备。

对高噪声印染设备安装减振垫。

合理布局,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中部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

对空压机、鼓风机应分别单独设间,对所有鼓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消声器。

加强对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和保护工作,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噪声增大。

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起到降噪作用。

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固废

危险固废

染料及助剂内包装材料、废乙酸丁酯、含铬污泥、定型废油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废

废布料、绒毛收尘、破网、废包装材料(包括原料桶)废膜经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其中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

干污泥委托义乌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其他

固废应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定点处置,储存时应放置在室内堆放场,避免雨水冲刷,污染周围水体。

地下水

生产车间、仓库、污水站等

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明沟内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⑵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原则,即: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⑶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⑷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9035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和6750万米高档梭织印染面料技改项目位于绍兴袍江新区13号地块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的空余厂房内,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企业排污量控制在原有总量内,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该项目淘汰原有落后设备,引进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维持现有等级,空气环境、声环境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同时根据项目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印染加工,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为六纺织业中“20纺织品制造中‘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不在本功能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不属于国家、省、市、区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志良               联系电话:13757519886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丽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1030日~20181113

(十)绍兴市环保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88130985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功兴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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