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米蓝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印刷1100-12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市米蓝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主要从事印刷加工工作。企业拟租赁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集体村的闲置厂房,总投资274万元,购置印刷机、分切机、模切机、糊盒机等设备,实施年产纸制印刷1100-1200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所租房屋原为绍兴市皋埠化纤纺织有限公司所有,于2009年10月由浙江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购买了该房屋,2016年12月浙江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出租给绍兴市米蓝印刷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车间距离 | 规模 | 敏感程度 | 功能类别 |
1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皋马分院 | W | 95m | 约8000人 | 一般 | 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声环境:2类标准 |
2 | 集体村 | E | 9m | 约6000人 | 敏感 | |
SW | 25m | 敏感 | ||||
3 | 杭甬运河 | N | 142m | / | 一般 | 地表水:Ⅲ类标准 |
4 | 河道 | E | 92m | / | 一般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天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排入附近水体,因此,项目排放废水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⑵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项目产生的乙二醇丁醚、二甲苯、乙醇、甲苯、非甲烷总烃点源和面源排放最大浓度均小于标准浓度的10%,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但当油墨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运行情况相比有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经SCREEN3模型估算,项目面源乙二醇丁醚、二甲苯、乙醇、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切纸机、模切机、糊盒机、上光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车间内整体噪声源强约75dB,项目生产加工活动均在室内进行,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治理后,隔声效果可达25dB以上,昼间外排噪声在53.5dB以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东侧集体村的本地噪声为58.6dB,即使未经过距离衰减,东侧集体村叠加本底后的噪声值为59.7dB,保护目标处仍能满足声环境2类标准,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无影响。项目实施后,周围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⑷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橡皮版、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油墨废布\废原料桶分类存放在密闭的危废存放点,经专桶密封收集后委托由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系单,做好记录台账。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生产 | 印刷、上光、糊盒废气 | 对印刷、上光、糊盒工序全封闭单独设间。项目印刷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处理效率95%以上的二级低温等离子+二级光氧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一套废气治理装置和1个废气排放口。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其他相应的排放标准 | |
生产车间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 |||
废气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 / | |||
水污 染物 | 生活 | 废水量 | 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天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
CODcr | |||||
氨氮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废桶 | 收集暂存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 |
含油墨废布 | |||||
废橡皮版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
纸边角料 | |||||
废包装材料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噪声 | ⑴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低能耗和高效设备。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设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⑶对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风机设在室内并设隔声装置。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米蓝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印刷1100-1200吨技术改造项目租赁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集体村的闲置厂房,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分局
联系电话:88710059
建设单位:绍兴市米蓝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屠枫苗 联系电话:13735377986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郦刚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敏感点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10日
(十)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分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分局 联系电话:88710059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市米蓝印刷有限公司(盖章)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