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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年养殖生猪15000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养殖生猪15000头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皋埠镇下堡村大白洋岙

项目概况: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于2008年始建,租用园地124亩,经审批养殖用地23.3+68=91.3亩,总建筑面积25672平方米。项目养殖生猪年存栏最高限量15000头,设计规模年出栏量24000头(见附件畜禽养殖代码)。

二、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见下表。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养殖区离(m

海拔高度m

概况

保护要求

1

排口村

1980

20

1000+

空气环境二级

声环境:1类区

地表水III

2

下灶村(小千村)

1038

37

100

3

下灶村(池头井)

西南

560

19

70

4

下灶村(池头井村零散)

西南

410

19

5

5

下灶村

西南

1150

14

250+

6

下灶村(迎丰村)

西南

759

14

20

7

下灶村(张家山)

西南

1760

12

180

8

*四丰村

西北

961

14

500+

9

下堡村(下皋村)

780

14

250

10

下堡村

1770

12

500

11

皇埠村(山皇)

东北

1340

14

150

12

皇埠村(南山)

东北

1450

17

7

*1:四丰村由原旗峰(裘家岭、唐家岙)、小四丰村(石旗、外王)、蔡家岙三个小行政村合并而成。

2:下灶村(池头井村零散)为距离项目最近居民,共有5户,居住人数较少。企业和5户居民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其房屋作为项目养殖场用房,不再作为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环境影响

本项目已实施,只需进行环保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因此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1)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养殖无组织排放的NH3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8.29E-03mg/m3,最大占标率为4.14%H2S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5.34E-04mg/m3,最大占标率为5.33%粉尘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3.54E-03mg/m3,最大占标率为0.39%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均为315m。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敏感点预测结果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围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能满足标准要求。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粉尘、氨、硫化氢的环境影响值也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3防护距离

根据绍兴市气象资料,绍兴市常年主导风向为NNW,项目周边1000米范围内保护目标池头井村、下灶村、下皋村位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根据周围环境概况,本项目养殖场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南560m的池头井村。根据计算结果和准入意见可知,在500m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区域,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

2.废水

本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场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养殖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三级标准,其余指标达到《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的纳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废水排放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3.地下水

厂区按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养殖场场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污泥、饲料残渣、沼渣、淘汰猪、废包装袋等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为病死猪、医疗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执行。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存放时,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且须采用防渗漏措施,医疗废物由绍兴市农水局统一管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病死猪由于越城区尚无统一集中处理单位,一直以来通过无害化填埋池进行填埋处置,一旦产生后通过厂区自建的动物无害化填埋池填埋,做到日产日清。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营运期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汇总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雨污分流系统

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并建设总有效容积为9m3的初期雨水集水池3个。养殖场区的地表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排入雨水收集池,用于猪舍的冲洗。在雨量集中期,养殖场周围会有雨水径流汇入场内,为减避免雨水冲刷,应预先在场区周围建设防洪沟、疏通排洪渠道,生产单元周围建防雨沟,尽量将雨水和猪场污水分离。

符合环保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设置1300t/d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污水处理厂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气浮一体设备预处理+兼氧-好氧-兼氧-好氧(AOAO)生化处理主体工艺+消毒+化学除磷。养殖废水经废水处理后,满足《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593-2005)后纳管排放。

满足《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593-2005)。

地下水污染

污水收集沟渠、废水处理池、堆肥棚

地基采用粘土材料,中间层采用防渗水泥混凝土硬化,上层涂防渗环氧树脂涂料

防止地下水污染

猪舍

采用防渗水泥混凝土硬化

大气污染物

猪舍

在猪舍内每4天喷雾一次50倍稀释的微生物除臭剂措施,进一步显著降低恶臭和氨气等有害气体浓度。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堆肥棚、污水处理区

对堆肥棚进行封闭化设置,通过风机负压收集后去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池上方均设置加盖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接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90%

食堂

设置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75%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噪声

1.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在安装时,对污水处理区的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潜污泵,对风机、污水泵等噪声设备的电动机加装隔声罩。

2.给水泵、变配电等公用设施的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振措施。

3.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厂界达GB1234 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固体废物

1.养殖场干湿分置。采取干清粪工艺,可采用人工将分及时、单独清除,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清粪约2/天,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堆肥棚,减少猪粪在猪舍和养殖场的停留时间。有机肥加工车架应采用封闭车间,并按要求设置防渗漏、防淋湿等措施。

2.死猪处置。将病死猪运送至厂区动物无害化填埋池填埋处理。

3.医疗废物。场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的医疗废物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由绍兴市农水局统一管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饲料残渣和污泥。饲料残渣和污泥经收集后去堆肥棚制成有机肥外售。

6.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场,密封收集,并委托当地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生猪15000头改建项目选址位于绍兴市皋埠镇下堡村大白洋岙,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及产业政策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或看法;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当地环保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办公室    电话:12369

建设单位名称: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13867573568,电子邮箱:2074343006 @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75-88662788,电子邮箱:125658686@qq.com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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