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越城区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实施主体自主申报、供应肥料商证明、镇(街)审核和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复核,本次生产主体补助标准500元/吨,拟拨付补贴资金1004299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3月20日,共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88032353、88247521,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