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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25-008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绍兴世瞬贸易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3- 20 10: 07 浏览次数:

绍兴世瞬贸易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经查,单位系本局辖区内的企业,为20221231日前依法核准登记设立,应在每年630日前依法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单位已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亦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你单位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应于本告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1.吊销企业名单附件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绍越市监罚告〔2025235号)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0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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