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区司法局《关于落实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及按期执行的提醒函》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2025年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2025年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2025年度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细化方案 |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 2025年7月- 2025年12月 | 7月至9月,做好数据测算; 10月,结合上级文件,形成意见征求稿; 11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12月:开展合法性审查等流程,联合发文。 | 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29号) 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2号) 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44号) 5.《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案(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