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2025年度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绍兴市越城区气象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气象局 | 区气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关于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越政发〔2023〕11号)、《浙江省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预研工作方案》、(浙气函〔2024〕139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 | 2026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