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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创新港启动区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发布日期: 2025- 03- 28 18: 36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杭州湾创新港启动区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杭州湾创新港启动区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已由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501-330602-04-01-978471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2.2工程规模  创新港启动区重点⼯程,主要建设科研⽤房及配套⽤房,总⽤地⾯积 75400㎡ (113.1 亩),总建筑⾯积 185660㎡ ,其中地上建筑⾯积 132620㎡ ,地下建筑⾯积 53040㎡ ,同步实施⻓⽔江西侧景观绿化

2.3总投资:  198565万元   

2.4本项目招标估算价:  1338.97万元  

2.5本项目建安造价:   111278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  

其他: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  

2.7服务范围及内容:①创新港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全部设计、勘察、评估、测绘(含预测绘)及施工配合工作,主要为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含二次深化设计)、总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及审核服务等后续服务,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②杭州湾创新港南区整体风貌(2303亩)的概念方案的编制。

设计:  1)建筑结构设计:幕墙(光污染分析及评估)、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装配式设计等;给排水设计:给水、热水、雨水、废水、污水等;暖通设计:空调、独立空调、集中空调、新风系统、尾气净化系统等;强电设计:高压、低配、不间断电源、照明(含插座照明、建筑泛光照明)、防雷等;弱电智能化设计:通信综合布线、停车收费系统、地下室车辆引导系统、楼宇控制、音乐背景、安防监控、电视电话、门禁、泛光照明控制、电梯五方通话、5G 信号等;消防系统设计:消防报警、喷淋、排烟、灭火设施设备、新风等;总图工程设计: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公用工程、道路等;其他设计:日照分析及报告、标识标牌、电梯设备、供水工程、燃气工程、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所有专业工程及二次深化设计内容须达到能够准确实现工程物体的要求,提出准确的工程材料数量和设备品种规格数量,并能够满足编制准确的施工图预算的需要。(3)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论证等,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4杭州湾创新港南区整体风貌(2303)的概念方案的编制

其他: 1)根据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量、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并提供技术评价与勘察成果;(2)完成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包括但不仅限于节能评估、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日照分析、土壤氡浓度检测安全性评估方案及评审(临近快速路、桥梁)等(如有)等全部需要的专项技术评估报告;(3)除上述内容外,如有实际需要增加项目相关的设计任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费用不再增加;(4)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设计费、勘察费、评估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2.8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提交完整报批方案文件;在接到发包人初步设计书面指令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审文本,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2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1.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1.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如下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20201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内总建筑面积9㎡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①完成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图审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下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如下设计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应具备第3.1.1条款规定的勘察或设计资质中的一小项资质(例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4其他: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3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4其他: 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5.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5.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28400377663635067]

账户二:[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000332252384000318 ]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5.2.4本项目对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条件。

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422930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2其他: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7.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监督部门: 越城区公管办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越东南路324号地址: 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联系人:           葛璐瑶                 联系人:          潘灵凤             

联系电话:     0575-85138267            联系电话:      15925886290         


附件下载:
定稿——杭州湾创新港启动区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doc
招标公告.pdf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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