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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69c/2025-805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陶堰街道 发文日期: 2025-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4- 10 09: 54 浏览次数:

各村(社)、学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确保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对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目的

通过对参保城乡居民进行体检,了解居民的基本健康状况,掌握居民慢性病的发病情况,达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小病早治疗”的目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从而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二、体检对象

1.65周岁及以上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2.中小学生和0-6岁儿童。

三、体检目标

2025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到7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到95%以上。

四、体检地点

成人体检在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中心、0-36个月儿童体检在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学生体检在各个学校内。

五、体检项目

(一)成年人体检

1.基本项目:

一般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

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

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

外科常规检查: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甲胎蛋白(AFP)、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部数字化摄影(DR)(正位)检查。

2.选定项目:

糖化血红蛋白、癌胚抗原(CEA)。

3.街道增设项目:

血液糖类抗原125(CA125)、糖类抗原19-9(CA19-9)、同型半胱氨酸(HCY)等三个项目。

(二)0-6岁儿童: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第四版)》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体检。

(三)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函〔2022〕6号)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规定内容执行体检。

心电图、B超、化验单等辅助检查结果需留存纸质或电子报告单备查。

六、实施步骤与体检时间

1.2025年4月下旬起全面实施集中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在健康体检同时,以户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对查出的糖尿病、高血压、结核病做相应的疾病跟踪,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定期随访服务。

2.为使体检工作顺利开展,体检村(社)民由各村(社)负责落实通知。

3.中小学生和7岁以下儿童的体检具体时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中学、小学、幼儿园协商后确定;0-36个月儿童由医院儿保科与儿童家属联系体检。

七、体检结果反馈和建档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体检者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将体检结果用反馈单的形式通过各村(社)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发给体检者。7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体检按上级要求备案。

八、工作要求

1.街道社事办负责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健康体检工作方案,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以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检的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位,认真仔细做好体检工作,并及时出具体检反馈结果。

3.各村(社)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切实做好本村(社)体检工作安排,原则上对65岁以上和体弱人员做好护送工作,确保安全。

4.各学校要做好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联络工作,并协助体检医务人员开展工作,负责核定体检学生具体人员名单和安排体检场地。

附件:2025年度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安排表

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 陶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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