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扩建项目 | 越城区东浦街道,东、南至钟堰江,西至绿云路北至西郊路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 本项目拟在新院区综合门诊楼三层手术室建设1间DSA手术室及辅助用房,并购置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用于放射诊断与介入治疗。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DSA机房四周拟采用方钢龙骨骨架、阻燃板和铅板,顶盖与地坪采用混凝土和厚硫酸钡防护涂料,拟设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等安全设施,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企服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会大道500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