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越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统筹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亮点
(一)短板攻坚,双下降双提升成效明显
坚持“两高一低”问题导向,采取治根源、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思路,开展双下降、双提升攻坚工作。
1.制度推进法治建设。与区法院签订《合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协议》,出台实施《越城区实现行政诉讼“双下降”十条意见》,从制度入手理顺工作机制。目前,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0.51%,行政诉讼败诉率“断崖式”下降至5.22%,有望突破至5%以下(市考核指标5%以下)。
2.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协调推进行政争议“每案必调”,落实案件包案化解机制,抽调骨干重组全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加大行政案件诉中调解力度。目前,调撤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2件,调撤率44.35%,有望提升至45%以上(市考核指标45%以上)。
3.运用监督问责形态。严格落实镇街行政负责人第一责任,对履职化解不力的,进行约谈问效;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实行周督办、周会商、月通报;落实败诉“一案四查”,对问题情形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对已生效的25件败诉案件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了追责意见。
(二)围绕考核,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
1.突出行政复议化解主渠道作用。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引流、引导工作,新收行政复议申请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比值提升。截止10月底达到1.04:1(市考核指标比值大于1),行政复议调撤率达80.9%(市考核指标50%以上),复议后败诉案件为0。
2.推进依法决策规范主基调不变。出台《越城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A+B”团队,推动17个镇街建立五位一体合法性审核中心。
3.补齐考核各类短板主方向不变。在区委组织部和各部门支持下,全区公职律师配备率由20%提升至46%,但离考核指标尚有差距(市考核指标60%以上)。
(三)除险保安,贡献护航党的二十大司法力量。
1.牵头做好6类人群管控。牵头做好全区层面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6类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出台《关于“除险保安”重点人群脱管漏管失控风险稳控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方案,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督查,568名在矫人员无一脱管漏管,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社会面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2.人民调解助推基层治理。积极培育“580调解室”、“徐国祥调解室”创建省级金牌调解室;充分发挥“五邻社”邻和调解室等社会组织作用,开展“除险保安”信访积案清零行动。成功化解各类矛盾4473件,涉及金额33062.98万元,满意率99%以上。
3.示范创建夯实基层基础。推进陶堰、马山、富盛司法所省、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目前陶堰司法所通过省级初评,实现了越城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零的突破,补齐全市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全覆盖短板。
(四)助企纾困,围绕稳进提质加大法治服务供给。
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开展“稳进提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攻坚月活动。以执法监督、大综合改革一体化为抓手,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2.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组建360个市场主体网格化法律服务团,实现“全域覆盖”。打造6个重点法律顾问服务网格示范点,有效发挥“百所联百会”机制作用,搭建律所商会合作发展平台26个;“共同富裕”考核指标中律师万人比5.6,全市排名第一。
3.实施“法润越城”工程。完成越城区“民法典”公园建设,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重点项目清单,开展“一月一提醒”、“一月一学法”、“一月一镇街”普法项目,开展“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护航二十大 普法在行动”等活动,涉及256场次,受众4万余人次。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越城区司法局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基础上,基于“123”(1个核心、2项先行、3大突破)工作思路,认真谋深谋实推进法治越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突破性抓手,力求考核有进位,示范有突破,品牌有辨识。
(一)“1”即坚持1个核心,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围绕考核指标,完善固化机制,实现争先进位。
1.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推出通报晾晒、督导考核、法治画像、府院联动、法治审核、文件备案、执法监督等工作机制,行政诉讼败诉率在全市排名继续向上攀升,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保持100%。
2.明确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进一步明确全区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编制目录指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出台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细则,建立三重审查制度。夯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报备制度,确保决策可控性。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拓宽政府网站单一征求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强化法治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突出依法行政这一关键,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出台依法行政源头规范指引,重大行政决策实质审查实现全覆盖,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
4.深化行政复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动,推行公安、市监、综合执法行政复议人员集中办公制度,提升复议人员持证率。二是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行动,从源头规范执法重点整改(纠错)领域执法行为。三是实施“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盯紧盯实复议考核指标,争取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无败诉,力保调撤率50%以上,复议后起诉率10%以下,优秀精品案件数居全市前列。
(二)“2”即谋划2项示范先行,以“先行”之势争创省法治示范建设先行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持续巩固创新法治建设成果。
1.法治示范建设提前布局。以浙江省全力争取国家级省域“法治示范先行区”,绍兴市全域谋划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契机,贯彻落实《绍兴市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任务书》,有效运用法治建设机制,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对照示范创建任务清单,逐项推进工作落实。
2.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先行。落实《贯彻落实〈合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协议〉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举措,全面开展新一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从2023年起用2年时间,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清单,对标对表逐项推进,直至创建成功。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全面推进。
(三)“3”即力求3个突破,以数字化改革、“枫桥式”法治体系建设、新时代大调解格局构建为三大突破口,增强越城司法行政工作的辨识度。
1.推进数字法治改革纵深发展。一是拟新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观测数字化平台,打造“一中心三体系”、“古越普法”系统,实现普法工作“数字赋能、精准研判、滴管供给、闭环提升”。二是利用“浙里办”数字改革跑道优势,深化“越智矫”数字化监管系统应用,让越城“智慧矫正”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2.推进“枫桥式”法治体系建设。一是启动“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先行培育1-2个法治建设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的镇街,形成具有越城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最佳实践”载体。二是推进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争取在主城区创建1家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填补城区省级“枫桥式”示范所创建空白。
3.初步构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一是优化调解工作模式,统筹全区调解资源,以“党建+调解”为统领,加强示范效应,以“网格处置-村社调解-镇街调解-部门合力调解-司法确认”的分级模式,将矛盾纠纷逐级化解。二是开启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指导配强协会工作力量,引导完善协会内部管理结构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一镇一品”调解工作室建设,向全社会征集区域调解品牌名称和logo,打造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形成调解规模效应,打造区镇村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形成全市调解工作样板。三是积极探索调解服务市场化运作,增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能力,探索政府向协会购买调解服务的方式,培育社会团体参与人民调解。培育壮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才储备,为调解工作注入新的元素和活力。四是提升人民调解数字化水平,统筹运用解纷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浙里调等系统,强化线上事件流转、数据汇集、综合研判等工作,推动建立“资源集聚、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纠纷解决模式。
奋楫扬帆,笃行不怠。越城区司法局将学思悟践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蹄疾步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提升更高水平法律服务质效,主动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奋力谱写“首位立区、幸福越城”的司法行政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