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在阅读了《绍兴数字科创产业园二期、三期建设设计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后提出的问题,经招标人确认后,回复如下:
1、问:本项目己提供了整个地块的 CAD 地形图,但未划分二期,三期具体红线,请问二期,三期是否有明确的分界线或者其他要求。
回复: 关于二、三期分期范围线,暂无法提供经规划认可的准确的分界线,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招标文件中二期用地面积4719平方米和三期用地面积47450平方米之和为52169平方米,和cad中用地面积58412平方米不符合,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先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3、根据招标文件 P49 设计方案评分规则,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本,对本项目进行优化,请提供设计文本。
回复:已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补充上传,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
4、招标公告第 2.2 款以及招标文件 P10 第 1.1.6 款提到了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新建二号工厂、科创综合体、产研科创合院……等内容,但招标文件 P85“招标人对设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的第 1.3款里未提及产研科创合院,请问本项目设计时是否需要设计产研科创合院?
回复:需要设计产研科创合院。
5、能否提供规划条件书,包含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开口等相关要求。
回复:已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补充上传,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
6、能否提供项目一期的资料。
回复:一期资料于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之后提供。
7、请明确二期、三期位置?
回复:同回复1。
8、招标文件中二期用地面积4719平方米,三期用地面积47450平方米,与cad红线用地面积不符,请问以那个为准。
回复:同回复2。
9、其余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稽山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绍兴数字科创产业园二期、三期建设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纪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