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山医疗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稽山医疗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1-330602-04-01-14749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稽山医疗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3724.49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2814.3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9598㎡,总建筑面积约86288.06㎡(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0609.06㎡,地下总建筑面积15679㎡)。用地性质主要为新型产业用地(M0)、商务设施用地(B2)。共8个单体,1#、2#、7#楼装配率不低于60%,其余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建设地点:位于越城区ZX-40CZ单元(稽山南单元)02街区01等地块,东至浦江路,南临禹陵江支流,西至兰江路,北至天姥路。R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实施。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保管、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含变配电)、室内装修、消防、幕墙、建筑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视设计(地上地下)、钢结构、网架、金属屋面、基坑支护、环保、卫生、节能(含节能评估)、人防、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二星)、配电房(土建部分)、开关站(土建部分)、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室外管线、室外道路、河坎、场外给排水(雨、污、废)、室外照明、景观小品等所有设计内容
(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列入前述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设备安装及调试(除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除外)。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品牌须经发包人确认。
(4)其他内容:承包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同时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43445.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0673.6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411.77万元,预备费2360.15万元(预备费不参与竞争)】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15日历天)。
2.4其他: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
3.1具备 下列(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应具备3.1规定的资质中的一小项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金额或时间的,需提供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5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5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sxyc.gov.cn/TPBidder),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sxyc.gov.cn/TPBidder)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sxyc.gov.cn/TPBidder),其他:/ 。
6.招投标方式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监管机构: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延安路18号G楼411室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575-88326220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 系 人: 孟浩
电 话: 15757156272
邮 箱: 2514577818@qq.com
2025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A3306021280001539001001]稽山医疗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YC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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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