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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综保区保税物流分拨中心(A-03地块北侧)(二期)施工项目

发布日期: 2025- 05- 30 16: 06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绍兴综保区保税物流分拨中心(A-03地块北侧)(二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兴综保区保税物流分拨中心(A-03地块北侧)(二期)  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赋码备案2411-330652-04-01-38508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绍兴综保区保税物流分拨中心(A-03地块北侧)(二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0870 万元,工程概算 4087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9203 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9983㎡,总建筑面积59427.87㎡,主要建设2幢保税物流分拨仓,3#物流建筑23799.34㎡,4#物流建筑29660.1㎡,装卸平台5968.43装配率不低于60%  ,建设地点:绍兴综合保税区内,东至华越路,南至A-03-01地块,西至秋越路,北至曲溪道 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绍兴综保区保税物流分拨中心(A-03地块)(二期)施工图范围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7033.739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0201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配式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

房屋建筑的定义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辅助厂房等;农业建筑则服务于农业生产。

“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业绩即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5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6  25  09   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兴北路7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7B4

联系人:冯工               联系人:高强 李华英、沈国华(预算)    

 话:0575-85211761    话:881302501386753244813157556982(预算)    

 箱:/                          箱:734201849@qq.com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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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6021280001535001001]绍兴综保区保税物流分拨中心(A-03地块北侧)(二期)施工项目.YC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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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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