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越城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9月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为保障疗休养安全及质量,拟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相关疗休养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单位、疗休养时间、人数及费用
1. 参加时间:2025年6-9月
2. 人数:335人左右,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线路,将并入其他线路。
3. 费用:疗休养费用3000元/人/年;省外疗休养费用超出3000元/人/年与个人另行结算。当期同类型疗休养路线最低价格低于中标价时以当期同类型疗休养路线最低价格为准,当期同类型疗休养路线最低价格高于中标价时以中标价为准。所有费用应包含疗休养期间吃、住、行、游、险及从本单位所在地出发至疗休养地往来交通费。
二、拟疗休养地点及天数
1. 省内
线路一:嵊泗5天(嵊泗本岛、花鸟岛)
时间:6月9日-6月13日、7月21日-7月25日
线路二:台州5天(天台、临海、仙居)
时间:6月16日-6月20日、7月7日-7月11日、
线路三:丽水5天(丽水、景宁、遂昌)
时间:6月23日-6月27日、7月14日-7月18日、
线路四:市内5天
时间:7月28日-8月1日、8月4日-8月8日
2. 省外
线路五:青海8天(青甘大环线)(兰州往返)
时间:6月15日-6月22日
线路六:福建5天(福州、平潭岛等)
时间:6月23日-6月27日
线路七:安徽5天(黄山、宏村、婺源等)
时间:6月30日-7月4日
疗休养天数原则上均为共5天,省外疗休养实际天数可以视具体线路而定。
三、以上线路的标准和要求
1. 交通工具:全程豪华空调旅游车(车辆需运营3年内客车,配5年以上大客车驾龄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司机)、景区内所有交通及必要水上交通工具等(一人一座,根据实际人数决定所乘车辆类型并保留20%以上空座率;车况好,车位充足,空调效果好,司机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若是高铁前往的,提供的座位须为二等座位票以上(含)。
2. 住宿: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双人标准间(省内疗休养要求五星级酒店,海岛线除外,标书中需注明酒店具体名称及备选酒店名称)。如出现单男、单女情况,不另补客房差价。
3. 门票:包含全程门票。
4. 就餐标准:早餐自助餐(住宿含早餐);省外(青海):中餐每人/每天/50元以上、晚餐每人/每天/60元以上,不含酒水;其他路线:中餐每人/每天/70元以上、晚餐每人/每天/100元以上,不含酒水。8荤7素1汤(含地方特色菜,以10人为准,每桌增加1人,加1个荤菜)
5. 导游:要求全程选派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的优秀导游服务(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重),每批次每辆车安排一名导游,每批次疗休养地须安排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地方优秀导游一名(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重),提供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含导游讲解费,无其他小费)。
6. 保险:必须为每位游客提供每人100万元以上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行程安排要求:请投标单位以本次疗休养地点详细编制具体疗休养线路及景点安排。地导不宣传其他景点,无自费项目。不可安排购物点及强制性消费项目。行程安排必须具体详尽,以酒店为例:行程中必须明确酒店名字,且有备用酒店,备用酒店必须同星级交通便利与整个行程安排相协调。
8. 其他:服务过程中,若发生职工投诉事件,经相关带队领导核实,为供应商服务缺陷或责任造成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
四、投标旅行社报名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单位旅游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各线路的具体行程、交通、住宿、餐饮、导游安排及有关旅游保险,请提供详细行程安排及报价。
4. 投标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
6. 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营业部报名。
五、投标时间要求
1. 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8:30-12:00、14:00-17:00。(不接受电话报名)
2.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01号511办公室,联系人:马同志,0575-85726251。
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01号(越城区市场监管局)606会议室开标。报名不足3家的,开标时间另定。
六、评标办法
1.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行程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总分前两名为中标单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若出现分数相同,则由招标单位抽签决定。
2. 每家单位必须报满指定线路,省内疗休养招标的各条线路价格为3000元/人。省外疗休养价格视路线而定。
3. 如有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接替原中标单位的中标路线。
在疗休养期间,按批次对参加人员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0%的,扣减本批次服务费3000元。
七、付款等相关要求
1. 疗休养服务费用按照一年度一结算原则,中标单位应在本年度疗休养活动结束后,按招标单位要求对实际参与疗休养的人数进行结算,疗休养的费用经招标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发票后支付。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发票项目为疗休养费。如有家属参与疗休养,疗休养合同自行签订,费用自行结算。
2. 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