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602-04-01-264061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悦韵梅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悦韵梅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B2地块。
2.2工程规模: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73576平方米,涉及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9911平方米。原有建筑改造为酒店和商业用房,及地下室1层部分改造、机电、机房,其中酒店建筑面积约47330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约1258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开发商提供数据为准)。
2.3总投资:约151651万元(总价暂定,具体以正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4本项目招标估算价:约1396万元。
2.5本项目建安造价:约64690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其他: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分为酒店及配套商业的建筑提升改造设计、二次精装设计和酒店专项顾问三部分。包括酒店及配套商业的各专业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含效果图)、酒店样板房施工图、初步设计(包括工程概算)及招标技术配合、配合施工图、施工验收及后续配合服务(包括各专项顾问技术支持,酒店开业前设备设施调试技术支持)、图纸英文翻译(若需要)等内容,所有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凯悦品牌酒店各专业设计标准及商业设计标准,初步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EPC招标文件深度,具体内容如下:
(1)建筑提升改造设计:根据凯悦品牌酒店设计标准与要求及高端国际商业设计要求,对原有建筑酒店与商业整体水平及垂直动线设计、地上及地下后场功能规划、建筑结构改造、酒店及商业的一次机电包括但不限于暖通、电气、给排水、消防系统等、电梯、场外车行道路及动线设计、酒店入口雨棚改造及落客区景观设计、酒店道路泛光灯二次改造等专项的改造提升。
(2)二次精装设计:据凯悦品牌酒店设计标准与要求及高端国际商业设计要求,包括酒店及配套商业(配套商业部分二次精装设计具体范围及深度需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的二次精装修的装饰,软装(主要为对活动家具、灯具、地毯、艺术品、窗帘等的布置、式样、材质、色彩、选型及后续的采购指导,设计单位需配合做好上述软装材料的采购招标配合工作),暖通、电气、消防、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灯光、声学、音视频、室内景观等配套专项,导向标识(酒店及配套商业的LOGO,室内外导向标识系统:含入口、功能性、楼层索引、导向、安全警示等标识),酒店部分最终成果满足凯悦品牌酒店的设计要求、深度及标准。
(3)酒店专项顾问:根据《绍兴越城凯悦酒店技术服务合同》和《绍兴越城凯悦酒店服务合同》及凯悦品牌酒店的国际工作惯例,酒店部分需聘请酒店专项顾问(所有专项顾问须获得凯悦酒店集团认可),具体包括建筑设计顾问、室内设计顾问、机电顾问(含弱电、消防)、消防与生命安全、厨房洗衣房顾问、景观设计顾问、标识顾问、艺术品顾问、灯光设计顾问、AV音频顾问、声学顾问、泳池及SPA顾问等专项顾问(以上顾问可单独聘请,也可合并或部分合并聘请。顾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顾问,本项目所涉及的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注:根据凯悦品牌酒店国际工作惯例,酒店各专项顾问须全过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样板段施工图、初步设计、配合施工图、施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参与设计编制工作。为提高设计效率,降低顾问聘请的不确定性,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所有设计专项顾问单位的聘请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召开项目设计启动会。以上所有专项设计单位须经凯悦酒店集团认可,同时中标方与所有专项顾问合同中的合同范围及深度需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并经凯悦酒店集团及招标人审核后签署。若由于专项顾问不合格导致启动会未能召开,属于违约情形。
☑其他:本合同生效后,由中标单位进行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样板段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等内容设计,各阶段设计内容须满足凯悦酒店设计标准并通过凯悦酒店集团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中标单位应确保对每个阶段提交的成果文件根据凯悦酒店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及优化,直至通过凯悦酒店集团审核,其涉及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设计费、酒店专项顾问聘请费用、各类评审专家费、测绘测量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等),以上费用均包含税费。
设计服务期间,若违反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招标人有权拒绝原中标单位再次投标。
2.8设计服务期限:240日历天。其中120日历天内完成全专业的方案设计;120日历天提交全专业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评审、调整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1.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1.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项目业绩(设计内容含装修设计)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酒店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设计内容含装修设计)。
注:①若酒店业绩为综合体项目,酒店建筑部分的面积需满足上述指标要求。
②时间、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内容中须体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的复制件,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③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需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④以上业绩要求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2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本项目接受境外企业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上述3.1.1资质。
3.4其他要求:
þ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5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入。
6.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6.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账号:201000332252384000356 ;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号:6228400377663636669;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6.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6.2.4本项目对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条件。
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 月29日 09 时 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7.2.2其他: 现场递交,递交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
8.其他有关内容
8.1本次招标是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定标办法: 票决法 。
8.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1.监督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悦韵梅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人民东路1187号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人: 裘玲琦
联系电话:0575-88162086 联系电话:17348877993
2025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告版).doc
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公示(咨询)结果登记表.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