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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

发布日期: 2025- 06- 06 16: 36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6021280001561001

1.招标条件

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501-330602-04-01-29167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9081.7万元,工程概算6509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2473.3万元;建设规模:1.新增环湖步道约2.4千米;2.护岸整治约4.7千米;3.游客服务中心约11000平方米;4.水上游线沿线风貌修复、环境提升等综合整治,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本次招标控制价602.97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日起,至///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30个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本工程非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项目招标目标实现的情形)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含牵头人)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④其他:(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20201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完成过)建安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监理委托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建安金额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则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日以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10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2月2025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三)其他

3.11人及拟派总理工师自202251日起至标截日止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72 9 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其他:               

6.监管机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桥路326号

联系人:杨莉

 话:0575-88085456

 箱: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系人:孟浩

 话:15757156272 

 箱:25145778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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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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