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越城赏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变电站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大肚子江桥以北、绿云路以东地块;线路途径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东浦街道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赏浜110千伏变电站、扩建镜湖变110千伏间隔2个和建设镜湖~赏浜1回110千伏线路。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一、废气:施工时合理堆放土石方并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苫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三、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废变压器油等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四、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五、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企服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会大道500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