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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01F/2025-85449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区农水局

  • 发文日期:

    2025-07-08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5年犬类免疫接种点和狂犬病抗体检测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7- 08 17: 27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犬只饲养单位和个人应当每年定期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防疫承接服务主体向乡镇街道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并签订免疫委托协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现公布2025年度越城区犬类免疫接种点和狂犬病抗体检测点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越城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点和狂犬病抗体检测点名单.docx


信息来源: 区农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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