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02592878027C/2025-101031981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5-08-08
有效
长期公开
主动公开
越政发〔2025〕11号
DYCD00-2025-0006
关于废止《绍兴“古城青年创客”项目创业租金奖励实施细则》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精神,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共青团绍兴市委同意,决定对《绍兴“古城青年创客”项目创业租金奖励实施细则》(越政发〔2024〕2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共青团绍兴市委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