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公告》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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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602592878027C/2026-10103205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越城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数据局)
2026-07-24
有效
长期公开
主动公开
越政发〔2026〕5号
DYCD00-2026-0003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公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公告》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