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推进幼儿园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2 月 14 日
DYCD01-2026-0002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幼儿园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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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602592878027C/2026-1010320462
行政规范性文件
越城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数据局)
2026-02-14
有效
长期公开
主动公开
越政办发〔2026〕4 号
DYCD01-2026-0002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幼儿园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推进幼儿园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2 月 14 日
DYCD01-2026-0002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幼儿园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