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精神及要求,我区已达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要求,拟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联系部门: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联系电话:0575-85083698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