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号)、《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越城区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越经信〔2024〕7号)文件精神,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为2024年度省级试点园区,首期专项资金100万元已于2024年6月拨付完毕。
按照文件要求“园区建立工作机制并实质性推进服务工作,按时向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期拨付资金使用率达70%以上,15家以上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再拨付2024年省下达资金的50%”。对照拨付要求,园区已对标精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专户专账”资金管理制度,推行“一企一档”标准化服务,并按要求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表》。目前,首期拨付资金使用率已达76.68%,16家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符合第二期资金拨付要求。拟对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进行第二期省级专项资金拨付,拨付金额为2024年省下达资金的50%,即1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对拟拨付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映至区经信局(为便于沟通,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元元,联系电话:88317290。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1日